提高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质量,最关键之点在于有一部高水平的教材。近年来,各种民事诉讼法学的本科教材已有不少,但高水平的研究生教材则相对阙如,为此,我们组织全国有关高校从事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中青年学者编写了这本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教材。本书的作者在民事诉讼法学的某些领域都有自己的独到研究成果。因此,《民事诉讼法专论》就整体而言,不失为一部具有较高水准的研究生教材。本教材具有如下两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前沿性。本教材充分反映了近年来民事诉讼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力求做到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创新和突破。二是专题性。本教材一改过去教材注重内容完整性与全面性的特点,从民事诉讼法学体系中提炼出我们认为较为核心的十九个专题对其做深入、系统的研究和探讨,体现出鲜明的专题研究特点。
江伟,生于1930年11月生于河南省
开封,1941年至1948年在开封两禾中学、嵩阳中学读完中学,1948年11月以革命青年身份进入中原大学,后投笔从戎,先后在
第二野战军总政治部、第五兵团政治部新华分社工作。1949-50年在中原大学(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习,1952年考入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留校任教,一直从事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先后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是人大诉讼法学科和诉讼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之一。
曾先后被聘任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湘潭大学、
海南大学兼职教授。历任
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诉讼法学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公证员协会理事、
北京市法学会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律顾问网站高级法律顾问等职。从1978年至1999年,先后应邀为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安徽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杭州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法学院系讲授民法和民事诉讼法;1986年至今,应邀为
香港树仁学院、日本京都立命馆、
香港大学、
台湾东吴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讲学。2012年9月15日因病辞世。
《民事诉讼法专论》充分反映了近年来民事诉讼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同时在现有基础上又有创新和突破,它对民事诉讼法学体系中较为核心的十九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和探讨,具有前沿性和专题性的特点,不失为一部较高水平的研究生教材,对可为相关人员作研究参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