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
全国性、学术性非盈利性国家一级社团组织
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Chinese water Resource and Electric Power Medic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ociety,CWEMS)简称中国水电医科会,原名为水电医学会,成立于1984年7月,于1992年经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核准,成为首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为全国性、学术性非盈利性国家一级社团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管理。
发展历史
1984年7月,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成立。
1992年,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经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核准,成为首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
1994年10月20至23日,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成立十周年暨三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在电力部青岛疗养院召开。
1996年11月20至23日在福建省电力局厦门疗养院召开了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2017年6月9日,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德州夏津召开。
2021年9月11日,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第九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选举投票以通讯视频的形式召开。
2024年11月16日,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创新医学学术交流暨九届第四次理事会、第七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权利,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截至2021年6月,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先后成立了电损伤、电磁场人体医学、触电及院前急救、工业卫生与职业病、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传统医药学及医院管理、社会医学与老年保健等22个专业委员会(分支机构);据2025年1月学会官网数据,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下设13个部门。
组织会员
学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凡承认学会章程、愿意履行义务、热心并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水利电力系统医药卫生单位或个人,社会医学专家、劳动卫生工作者及有关医学管理的社会活动家(单位和个人)与医疗卫生相关的企业,均可申请加入学会。
申请加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学会的章程。
(二)有自愿加入学会的意愿,自觉遵守执行学会决议和认真完成学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在学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二)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学会的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向学会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和学术交流动态。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贯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家的医疗卫生工作各项方针政策,进行医学及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
(二)积极开展与各医学科学技术团体的交流、合作;推广医学科学技术成果,同时总结交流医药卫生事业的成果。
(三)引进和推广中国国内外先进的医学科学技术成果。
(四)组织重点课题的研究及有计划的开展专题协作。
(五)积极为会员单位培训人才,根据需要举办各种专业技术和管理培训班,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医药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水平。
(六)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和出版医学、技术、科普期刊、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创办学会网站。
(七)开展医学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系统内、外群众的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和增强自我保健的意识,开展群众性保健运动;推动大健康事业发展。
(八)开展医学科学技术咨询活动和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会议交流
2023年10月27至29日,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第一届创新医药与医用材料前沿论坛学术交流活动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济南主校区)进行,该次会议由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创新医药与医用材料分会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共同主办,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药学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科研部共同承办,协办单位为清华大学出版社《多金属氧簇》编辑部和山东省毒理学会。
2024年9月5日,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组织在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院召开了《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专家研讨会。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北中医院、湖北荣军医院、武汉市第一人民医院、荆州市第二医院、武汉德云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出席了会议。
学术期刊
中国继续医学教育》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国家级期刊。为旬刊,于2009年3月正式创刊。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中国卫生标准领域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期刊。为半月刊,于2010年3月25日正式创刊。
医学参考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中央级医药卫生类报刊,于2007年1月创刊,周刊。
人才培养
“应急科普救在身边”公益活动
“应急科普救在身边”公益活动由新华社新华健康、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主办,旨在提升公众的急救意识和技能。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会徽由麦穗、水滴几何图形以及中文和英文标出的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名称组成,造型富有动感,柔和的麦穗托举起希望,象征着学会具有蓬勃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宣传推广学会的标志,旨在通过大众传播给公众留下简明直观的深刻印象,并由此大幅度提升所代表组织的社会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学会宗旨
学会宗旨是团结社会医药卫生及相关学科技术人员,推动医学科学进步,规范的开展医学科研和学术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简介.中国水利电力医学科学技术学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5-01-03 12:56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