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China Automotiv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Trades Association),简称CAMRA,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并注册登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主管的,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维修、检测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以及个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唯一的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发展历史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CAMAR)成立于2001年4月。协会成立多年来,认真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的为政府管理部门和会员企业服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政府管理部门和广大会员企业的好评。目前,协会下设汽车维修检测工作委员会、专家工作委员会、事故汽车修理工作委员会、汽车装饰美容工作委员会、汽车制造企业售后服务工作委员会、汽车维修配件工作委员会、汽车维修救援工作委员会和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等八个分支机构。现有团体会员430多家,个人会员59个。
主要职责
该协会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行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和会员的权益;参与汽车维修行业发展战略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立法工作提供建议;组织学术研究和行业标准研究,开展咨询服务及技术推广等工作,参与汽车维修行业的技术、科研成果鉴定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汽车维修行业的信息资料,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会员提供服务;组织汽车维修行业培训工作;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建设宗旨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高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服务,当好参谋和助手,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加强协调和协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保护会员单位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做好自律性行业管理工作,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发挥行业总体优势;深化企业改革、推动技术进步、促进汽车维修和检测事业的发展。
业务范围
执行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社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围绕汽车维修行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制订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行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和会员的权益;参与汽车维修行业发展战略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立法工作提供建议;组织学术研究和行业标准研究,开展咨询服务及技术推广等工作,参与汽车维修行业的技术、科研成果鉴定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汽车维修行业的信息资料,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会员提供服务;组织汽车维修行业培训工作,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中文名称为: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utomotiv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Trade Association . 缩写为:CAMRA。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维修、检测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以及个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服务,当好参谋和助手,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加强协调和协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保护会员单位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做好自律性行业管理工作,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发挥行业总体优势;深化企业改革、推动技术进步、促进汽车维修和检测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登记管理机关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道路运输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汽车维修和检测的有关规章;
(二)沟通汽车维修和检测企业、事业单位与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反映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授权开展全行业经济技术资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根据行业发展的现状,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向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标准和行业法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接受委托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六)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七)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协调企业之间生产经营、技术合作的关系,促进行业的协调发展;
(八)为社会和会员提供国内外有关技术、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九)组织开展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专业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服务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十)发展与国外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开展国际间业务技术交流、学术研讨、贸易合作等活动;
(十一)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国内、国际有关展览(销)和会议,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创造条件;
(十二)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制定有关汽车维修与检测的行规行约,并监督实施,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十三)开展全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风气,提高文明服务的水平;
(十四)组织编写行业有关统编教材,出版发行协会刊物;
(十五)组织发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十六)加强与有关社会团体的联系;
(十七)承担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及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等以上城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可作为团体会员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凡依法取得工商登记法人营业执照的骨干汽车维修企业、骨干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汽车维修、检测及相关行业的科研单位、院校等,可作为单位会员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凡加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等以上城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的骨干会员,经所在地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的推荐或本协会的提名,可以直接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会员活动。
汽车维修、检测行业的知名专家、学者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作为个人会员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符合本章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条件。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本协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具体办理入会审批,并报告理事会;
(三)本协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核发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的优先权;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授权理事会在不超过本会理事总额30%的前提下,增加部分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本协会终止事宜。
(六)决定本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审议单位理事代表的变更;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审议确定会员的除名;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第十八条第一、四、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视实际需要,可以召开会长办公(或扩大)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或扩大到讨论相关事项的常务理事、理事)出席。
会长办公(或扩大)会议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一)贯彻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二)监督本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的实施;
(三)提出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会议议题的建议。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2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或扩大)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或扩大)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建设成就
2024年11月16日,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发布的2024年汽车售后服务客户满意度调查(简称“CAACS卡思调查”)显示,国产品牌客户满意度赶超豪华品牌,新能源品牌授权服务店的客户满意度在多数指标上不及传统品牌。
调查指出,2022年以来,授权服务店面临市场内卷空前激烈、服务同质化、数字化转型成效慢等多重压力,售后服务水平难以匹配快速提升的客户期望,导致客户满意度一直处于低位水平。2024年,在授权服务店不断完善制度、提高专业能力的努力下,客户满意度小幅上升。分品牌来看,国产品牌客户满意度赶超豪华品牌,新能源品牌授权服务店的客户满意度在多数指标上不及传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