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政府奖
2010年设立的奖项
“中国法治政府奖”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发起设立,每两年评选一次。该奖项是全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依据科学的评选标准和公开的评选程序,对各级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价的奖项。
奖项定位
“中国法治政府奖”是由专家和社会公众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
奖项宗旨
“中国法治政府奖”旨在总结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益经验,客观公正地评价、推广各级政府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被舆论称之为民间对政府的奖项。
发展历程
2010年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设立了“中国法治政府奖”。
2010年3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设立了“中国法治政府奖”。“中国法治政府奖”是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依据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公开的评选程序对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表彰的奖项。
2012年
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进一步发展
2012年 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进一步发展,对申请项目的评估进行改进升级,重点对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创新程度、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效果、项目的推广情况和推广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对这些方面进行独立调查和评估。
2014年
中国政法大学与新华网携手,联合推出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2014年 在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中国政法大学与新华网携手,联合推出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融合学界与媒体优势资源,将中国法治政府奖打造成一个政法法治建设和创新的交流和传播平台,发现和发掘地方政府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鲜活创新和做法,为推进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提供良好宣传平台。
奖项评委
第一届
担任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委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张春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陈斯喜,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郜风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研究员李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黄进
第三届
历届情况
第一届
2011年1月15日,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在国家会议中心揭晓,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8个项目获“中国法治政府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招投标法律制度建设》等7个项目获“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选出了8个“中国法治政府奖”和7个“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8个“中国法治政府奖”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证券期货市场“查审分离”执法体制》、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的《实施行政诉讼绩效考核、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全国海关行政复议系统》、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福建省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福建泉州工商行政指导实践经验》、辽宁省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沈阳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勤务区工作模式》。
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1北京:行政处罚进行案卷评查
2广州:制定首个公众参与办法
3郑州市:罚款自由裁量有阶次
4莲湖区:城管实行标准化执法
5发改委:完善招投标法律制度
6温岭:设镇(街道)法制办公室
7北京市: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
第二届
2012年12月23日,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及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
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自2012年3月启动以来,共收到全国各地41个申报项目,提交项目涉及行政程序、行政立法执法、行政监督、纠纷解决机制等多个方面。8月份,评审委员会从项目的法治意义、科学性、创新性、推广价值、社会效益等多方面对项目进行公正评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产生了海南省政务中心“三集中”等24个“中国法治政府奖”入围项目。
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获奖名单
1、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农业综合执法
2、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
3、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4、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依法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科学配置行政审批权项目
5、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州市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范、推进民主科学依法决策
6、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
7、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海首发《上海市依法行政状况白皮书(2004-2009)》
8、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制度改革
9、西藏自治区林芝县人民政府:“林芝鲁朗国际旅游小镇”建设中的依法征收与和谐拆迁
10、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11、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12、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综合考评机制
13、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政府立法工作系列基础性制度
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获奖名单
1、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济宁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
2、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长沙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
3、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加强和改进税收制度建设
4、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甘肃省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新模式
5、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简政强镇事权改革
6、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州市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7、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
8、福建省厦门市法制局:厦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创新
9、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指导・行政管理创新的成功实践
10、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案卷评查
11、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创立行政调解制度及工作机制
第三届
2014年11月18日,新华网·思客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推出的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暨颁奖典礼在京举行,在该次评奖活动中,14个项目获提名奖。
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获奖名单:
1、单位名称: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项目名称: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沙市出台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
2、单位名称: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济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3、单位名称: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信访办公室
项目名称: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创办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
4、单位名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创新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共建执法和服务治理模式
5、单位名称: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新探索
6、单位名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项目名称:加强复议应诉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7、单位名称: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深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8、单位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立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
9、单位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项目名称:成都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工作
10、单位名称: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项目名称:政社互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获奖名单:
单位名称: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项目名称: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
单位名称: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项目名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单位名称: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项目名称:开创说理式执法新模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项目名称:行政执法责任制“六定”
单位名称:山东省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改革
单位名称:江苏省财政厅
项目名称: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
单位名称: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项目名称:浔阳区工商局基层自觉型行政指导模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党务政务财务全公开打造法治诚信透明政府
单位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法治指数的评估及应用
单位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合肥市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
单位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旧城改造的“曹家巷自治改造模式”
单位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项目名称:完善地方政府行政问责体系,建设金山区探索实施行政问责新机制
单位名称: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廊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单位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项目名称:创新决策公众参与建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
第六届
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初评评审委员会在申报的218个项目中评选出入围项目35项。
2022年3月20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报的“坚持法治引领 全面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修复”项目荣获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重要论述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的热门词汇,有哪些地方政府对此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2014年11月1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和新华网思客联合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暨颁奖典礼的举行,又一次提供了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样本。
该奖项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发起设立,是中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由专家和社会公众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
以民间形式评价政府工作应是“新常态”
“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现象在各类评选活动中并不鲜见,由学术机构和媒体牵头,评判各级政府行政能力高下的活动却并不多见。“由学术界来评价政府行政能力,政府机关过去对这样的评选可能没有足够的重视。虽然‘中国法治政府奖’是学术界评选,但以一种民间形式对政府机关的工作做出民主评价,其价值正逐渐显现。”作为三届活动全程参与的评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莫玉川这样评价活动的现实意义。据莫于川教授介绍,该奖项由行政机关主动申报,主办方组织专家学者对其进行评选、考察,评选每个阶段都有互动,不“自娱自乐”,为实现公开公正的目标,该奖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认为“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一个学术机构,积极组织‘中国法治政府奖’的做法体现了学界的责任担当,符合当前重视第三方评估,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要求,对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马怀德表示:“中国法治政府奖”设立以来,应该说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尤其在政府部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私下里很多朋友都对我们讲,说你们做了一件学术机构应该做的事情,那就是从第三方的角度来观察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并且给政府一定的激励和鼓励。因为政府可能更看重的是社会的评价、人民的评价,因此我们能够担当这样一个责任,我们感到非常的荣幸。”
法治政府应重上游建设、符合管理规律
“本次活动实际上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种贯彻,所有的政府都关注法治建设,包括相关的制度创新,真正把要求落到实处,我们的法治建设才能有一个更好的推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女士这样表达她对“中国法治政府奖”的评价。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依法治国”理念成为各界共识,但“法治政府”的标准、特征和具体建设路径还未有明晰“模板”。“‘法治政府’应首先做到结构比较理性,符合管理规律。从组织法律制度来讲,实际上强调的是自己职能定位准确,结构理性,决策执行监督的结构非常合理。包括该有的关系比较清晰,程序也比较完善。对外管理要兼顾多元利益,考虑到人权保障,符合社会经济环境生态各方面管理的规律。如果一旦出现错误违法侵权等情况,也要有一个有效的机制把他拉回来,对受害方有一个合理的救济。”对于“法治政府”有哪些刚性标准,薛刚凌教授从自己研究领域给出了建议,“我研究组织法,更侧重内部公共行政规律的观察,强调如何合理配置资源,怎样借助制度进行建设。‘上游建设’艰难,但没有上游的完善,下游里的很多问题难以解决,尽管老百姓看到的更多的是外部的东西。”她强调:“系统内部不理性,对外运行肯定要出问题的。”
让民间评选鞭策法治政府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法治政府研究院名誉院长应松年代表主办方致辞时表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选择对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地方、单位进行总结表彰,既可以促进其他地方单位的努力发展,向其看齐,也可以传播先进的经验,提高建设法治政府的速度和水平,形成一个争建法治政府的高潮。”对于长期坚持对优质“政府模板”进行评选和宣传,莫于川教授认为“这种方式,可以起到示范的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机关有一个努力的方向。示范的同时也是经验的宣传,对于整个行政机关的努力方向会是一种引导,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就有了抓手。”“我们在这些项目中不断地筛选、初评、复核然后进行终评,这个过程也是学习、了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有益经验的一个过程,我们也受益良多。虽然是一个学术机构组织的评奖,但是它体现的实际上是全社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关注。”马怀德教授在对本次活动总结发言时这样感言。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7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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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