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测绘学会(Chinese Society for Geodesy,Photogrammetry and Cartography,CSGPC)成立于1959年2月19日,是由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依法登记的法人社团组织,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由全中国测绘科技工作者和有关测绘单位以及相关学术团体依法自愿组成的民间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社会公益性质的全国性、行业性、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是进行民间国际测绘科技交流的学术团体。
发展历史
1956年7月,中国测绘学会开始筹建。
1959年2月19日,中国测绘学会正式成立。
1965年7月26至8月9日,中国测绘学会在北京科学会堂举行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及第一届综合性学术年会。
1979年6月29至7月9日,中国测绘学会第二届全国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综合性学术年会在成都召开。
1984年12月19至23日,中国测绘学会在重庆市举行了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997年4月18至21日,中国测绘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综合性学术报告会在北京举行。
1999年10月10至13日,中国测绘学会成立40周年大会暨七届二次理事会在浙江宁波举行。
2001年5月8至14日,中国测绘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
2009年12月5日,中国测绘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学会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1年3月9日,中国测绘学会十届四次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测绘学会理事长、国家测绘局副局长李维森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测绘学会秘书长马赟主持会议。
2012年6月28至7月1日,中国测绘学会十届四次全体理事会在四川康定召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学会理事长李维森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3年10月11至12日,中国测绘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3年综合学术年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测绘学会更名为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2018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复,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更名为中国测绘学会。
2020年7月30日,中国测绘学会十二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国测绘学会理事长宋超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2022年12月,“中国测绘学会智能化测绘工作委员会”经中国测绘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设立。
2023年5月6至7日,中国测绘学会智能化测绘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二届智能化测绘发展研讨会在成都开幕,中国测绘学会智能化测绘工作委员会揭牌。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一)理事会的组成原则:由会员中有学术成就、学风正派、能参加学会实际工作的专家和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以及热心学会工作的从事组织管理的领导干部组成。理事会成员在该专业或该业务领域应有一定的代表性、权威性;专家学者、在一线工作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单位会员理事的比例适当;能较好地体现新老交替与合作的原则。
(二)理事会的产生:由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根据理事会组成原则提出换届方案,由有关单位和理事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提名,经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审议推荐,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三)届中调整理事,由常务理事会提名,经理事会到会五分之四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届中调整的理事数不得超过原理事数的1/5。
(四)学会设名誉理事。名誉理事应是学会理事并对学会和中国测绘事业有较大贡献者,由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提名,经新一届理事会选举通过后聘任,任期一届。名誉理事可以列席理事会议,不具备理事会表决权。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决定名誉职务的人选;
(九)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活动与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决议。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有委托投票权。民主决议事项,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会人数的1/3)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据2023年5月学会官网显示,中国测绘学会下设2个分会、7个专业委员会、17个专业委员会、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地方学会。
组织会员
据2023年5月学会官网显示,中国测绘学会有1900余名资深会员、30000余名个人会员和1000余家团体会员。
学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包含普通会员、资深会员、荣誉会员、外籍会员、学生会员。单位会员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测绘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
申请加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普通会员:1、承认并拥护学会的章程,有加入学会的意愿;2、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的科技人员;或科级以上,热心支持和参与学会活动的测绘管理工作者;3、在测绘行业或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影响;4、热心支持学会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资深会员:资深会员应是学会普通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曾任学会正副理事长及正副秘书长,或在省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测绘学会的正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或学会分支机构的正副主任委员,或被学会授予的名誉理事;2、从事学会或在省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测绘学会专职工作15年以上,并有卓越贡献者;3、具有教授、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任职5年以上者;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热心学会活动,且获得学会或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或从事测绘工作30年以上者。
(三)荣誉会员:1、对测绘地理信息学科发展有重要贡献者,具有较高学术威望,热心参加学会的科学技术交流的专家、学者;2、原则提名不担任行政(和学会)职务的院士(60岁以上),学会换届后不再担任秘书长(含)以上职务的学会领导为荣誉会员。
(三)外籍会员: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学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学会在中国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该章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
(四)学生会员:1、承认并拥护学会的章程,有加入学会的意愿;2、在校二年以上的本科、一年以上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品学兼优,有志于中国测绘事业;3、参加过一次以上由学会及在省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测绘学会、分支机构组织的学术活动。
(五) 单位会员:1、拥护学会章程,有加入学会的意愿,与学会的学科(或专业) 有关;2、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与测绘相关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3、计划单列市以上的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测绘学会,或其他依法注册的相关社会团体。
学会会员的入会程序:
(一)单位会员的入会程序:1、提交《单位会员申请表》;2、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3、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二)个人会员的入会程序:1、由个人(或团体会员单位)登陆学会网站的会员管理系统,按所在省份或分支机构的专业领域,进行网上申请注册;2、注册时填写《中国测绘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连同一寸照片上传至信息系统;3、由学会委托的在省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测绘学会、分支机构进行网上初审,并将合格者的材料网上提交至经学会理事会议讨论通过,按业务主管单位及学会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准予入会,准予入会的,同时分配会员编号;4、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将全国统一格式的个人会员证书电子版式样及统一分配ID号及条形码,反馈相应的在省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测绘学会和分支机构,由学会理事会委托在省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测绘学会和分支机构下载打印并颁发证书。
(三)资深会员的入会程序:1、由自己填写《资深个人会员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证明后,寄送学会秘书处;2、经学会理事会讨论通过,由学会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核编资深个人会员ID号,颁发《资深个人会员证》。
(四)荣誉会员:由学会常务理事会推荐,经学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五)外籍会员的入会程序:自己提交入会申请书,由学会2名常务理事推荐,经学会理事会议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外籍会员证》。
(六)学生会员的入会程序是:1、按照会普通会员的入会程序办理;2、学生会员分配到工作单位后,重新下载、填报、提交普通会员的申请资料,可转为普通会员。
学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资深会员、荣誉会员、外籍会员除外);
(二)参加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学会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二)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五)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学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的活动,经学会通知提示仍不改正者,视为自动退会。
学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学会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开展测绘科技学术交流,组织召开学术年会、研讨交流会议;组织对测绘高新技术的考察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倡导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开展开发青少年智力和普及测绘科技知识的有关活动。
(三)开展民间国际测绘科技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参加国际大地测量协会(IAG)、国际摄影测量与遥感学会(ISPRS)、国际地图制图协会(ICA)、国际测量师联合会(FIG)等国际测绘学术团体。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测绘学报》《中国测绘》《中国测绘学科发展蓝皮书》、测绘科普读物、测绘论文集以及其它有关文献资料,组织摄制相关电子音像制品等,传播科学技术信息。
(五)反映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六)促进测绘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促进行业或产业科技进步。组织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七)组织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对测绘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提出建议。
(八)按照规定批准同意的范围开展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评比表彰活动。
(九)按照中国国家相关规定开展测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帮助学会会员及测绘行业职工补充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测绘学术活动,发现优秀测绘科技人才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荐。
(十)开展测绘科技、教育等方面的论证、评估服务。受政府委托承担科技成果评价、测绘类教育专业认证、测绘市场信用评价、测绘地理信息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测绘地理信息科普基地认定、团体标准制定以及测绘重大项目评估等工作。
(十一)兴办符合学会章程、有利于测绘科技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依法创办符合学会章程宗旨的科技性质实体机构。
(十二)承接业务主管单位和业务指导部门移交的工作职能,完成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19年10月15日,第九届中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博览会在南京开幕。该届博览会以“创新融合,智绘未来”为主题,全面展示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在为全社会以及服务山水林田湖草海等自然资源管理的应用,涵盖硬件和软件、系统集成和解决方案等新技术及装备。博览会为期三天,展览总面积达25000平方米。230家企业在该次博览会上展示品牌、发布新品。
“测绘科技论坛”以“理念创新、新品展示、技术推广、跨界应用、智慧服务”为主题,作为另一个高水准的科技学术交流平台,论坛以报告+沙龙的方式相结合,内容丰富多样,层出不穷。
“测绘大讲堂”秉承跟踪时事热点,解读政策法规、推送前沿技术,展示最新成果,传播测绘文化,弘扬测绘精神,分享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前沿研究成果,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
学术期刊
《
测绘学报》创刊于1957年,月刊,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测绘学会主办、《测绘学报》编辑部编辑、测绘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综合性学术刊物。《测绘学报》是美国《工程索引》(Ei)核心期刊,曾获中国精品科技期刊、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全国优秀测绘期刊等称号,入选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工程项目、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项目,并被中国国内外多个重要数据库收录,是中国测绘地理信息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期刊。
《Journal of Geodesy and Geoinformation Science》(《测绘学报英文版》)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测绘学会、测绘出版社联合主办,测绘出版社编辑出版,是《测绘学报》中文版的姊妹刊,面向中国国内外发行。旨在反映和传播中国测绘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成果,参与中国国内外测绘地理信息科技交流,扩大中国测绘地理信息科研成果和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的国际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测绘地信 “走出去”战略;推广测绘地理信息科研和学术成果的应用,推动中国测绘地理信息科技的发展进步,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服务。刊物读者对象涵盖中国国内外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相关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高等院校师生,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从业人员,相关相邻学科的科技工作者等。
《
导航定位学报》于2012年10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于2013年3月正式创刊,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主管,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中国测绘学会及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主办的学术刊物,也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的学术期刊。
《
中国测绘》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主管、中国测绘学会主办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综合月刊,是中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重要宣传平台。杂志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及时发布自然资源部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反映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产业发展动态,交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信息和工作经验,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中国测绘学会测绘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在中国测绘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以及社会公益性测绘科技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评选主要从项目的技术、管理、质量、效益、规模及难度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技术应体现在技术设计的规范性,采用技术标准的针对性,以及技术路线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等;管理应体现在项目组织的合理性,成本、工期及安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文档编制的规范性等;质量应体现在项目承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过程质量检验的符合性,以及成果验收的合规性与质量评价等;效益主要指项目实现预期目标的程度,项目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业主、用户的满意度等;规模及难度是指项目测绘资金总额、实施难度及成果数量等。
科普教育
2018年9月15日,适逢全国科普日,以“慧眼寰球”为主题的“遥感科普交互展”在武汉大学万林艺术博物馆开展。展览由武汉大学、中国测绘学会、中国遥感应用协会主办,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地球空间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科学技术协会、中国测绘学会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委员会、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科普教育基地、万林艺术博物馆共同承办。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测绘学会的会徽中央由卫星轨道和地球构成,象征着学会的研究内容为测绘工作,上方为中国测绘学会的中文名称,下方为学会的英文简称CSGPC。
学会宗旨
学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新时代担负起团结引导测绘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团结和动员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促进测绘科技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测绘科技的普及和推广,促进测绘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测绘科技与社会经济的结合;贯彻中国国家科技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反映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的意见,维护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测绘保障服务,为测绘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测绘职工科学素养服务。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