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CCPA)是由全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上下游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的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以促进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发展为宗旨的全国性、行业性社团组织。协会服务领域基本覆盖了混凝土及水泥制品及其上下游的材料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及装备等领域。协会现有会员1450多家,按产值计算,协会的行业代表性近50%。
协会宗旨
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业务范围
(一)围绕行业改革与发展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
(二)反映会员和行业的诉求,依法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诚信建设,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行业秩序;
(四)联系相关国际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组织与协调会员开拓国外市场;
(五)根据授权对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行业发展和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发布动态信息,提出预警预告和发展趋势报告;
(六)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展览与展示;开展行业相关咨询服务和培训;开展科技成果评估和推广服务;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
(七)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地方行业协会的联系,加强与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水利、市政、铁路等相关行业的联系协调,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形成资源共享的合力;
(八)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会刊,加强行业宣传工作,通过官方网站、会刊、新媒体平台等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九届理事会负责人
轮值会长:
吴志旗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 雁 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 总裁
王发洲 武汉理工大学 副校长
执行会长:吴文贵
副 会 长:(以姓氏笔划为序)
马军民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王玉雷 北京榆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方 凯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田玉波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裁
付 波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邝文辉 佛山市汇江混凝土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向儒安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副总裁
刘加平 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刘连军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 维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
李传吉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裁
杨寒冰 北京远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总经理
邱风雷 宁波中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汪国华 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宋作宝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张 越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剑星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专职监事
张登平 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陈家兴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党总支书记
孟庆林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赵 良 吴江市明港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高学春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梅向福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傅炳煌 福建泉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管阳春 青岛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谭志雄 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特别副会长:王肇嘉、孙建成、姚元君、邵 俊、蒋勤俭
荣誉副会长:张吟秋
秘书长:高智
顾 问:张树凯、吕祖良、廉慧珍、金 舜、曹生龙、邱兴祝、覃维祖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工作机构备案;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和监事;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决定终止事宜;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大会每5年召开1次,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会员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经理事会或者本会50%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临时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1/5以上会员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的1/2;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投票通过;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表决通过。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240人,且一般不得超过会员的1/3。
理事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理事、常务理事不在本会领取薪酬。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和良好口碑;
(三)遵守本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四)积极参加并支持本会的工作,认真履行理事的职责和义务,能够认真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团结会员,反映会员的意见及要求。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审议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九)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十)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十一)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十二)制定重要的管理制度;
(十三)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十四)审议活动资金变更事项;
(十五)审议住所变更事项;
(十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大会或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或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该负责人应同时为常务理事。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除视频会议外,其他通讯形式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的调整。
经会长或者1/5以上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的,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在每届3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经会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按照确有工作需要且与本会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原则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依据会员组成特点、业务范围的划分等设立,代表机构依据本会授权在规定地域内代表本会开展联络、交流、调研活动。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本会分支机构名称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字样结束,代表机构名称以“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对外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的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全部收支应当纳入本会财务统一核算。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会展部:主要承担中国混凝土展的日常服务与对接服务工作。中国混凝土展是由协会主办,与行业企业共同培育的专业化的行业展会。展会集聚行业上下游相关产业,为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广大企业提供一站式展示、采购、对接平台。中国混凝土展目前是国内规模最大、专业性最强的专业展会,向国内外展示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材料制造和工程技术最新的发展成就,成为世界观察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发展的最佳窗口,成为设计师、建造师、企业家和全社会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与动态的权威平台。
(二)标准质量部:主要负责建立标准化工作平台,通过制定先进标准引领行业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实施。本协会标准代号为T/CCPA标准。CCPA标准基于先进性、合规性、先行性、引领性和开放性五大原则,并与现行国标、行标的制修订工作形成互补和相互支撑。制定范围包括混凝土材料与水泥制品的生产制造,以及在建筑、市政、水利、交通等工程中应用所涉及的原材料、技术、装备、产品、管理、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的各个方面。
(三)科技工作部:主要开展“混凝土科学技术奖”的评奖工作、科技成果的鉴定与评价工作、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为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搭建全方位、立体式、专业性、权威性的科技创新服务新模式。
(四)政策研究与咨询部:主要为行业和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战略咨询与技术服务。交流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就行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长期性以及热点、难点等问题开展重点和有针对性的研究;持续跟踪产业政策及国家宏观政策,积极开展行业发展重大政策研究以及对政府的政策性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反馈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反映企业的诉求与愿望;组织开展和参与制定行业发展战略与规划、产业政策研究等工作;接受各级政府和企业委托开展政策、管理、技术、工程、信息等有关咨询服务工作,为行业和企业发展开展客观公正的企业战略咨询与技术服务咨询。
(五)经济运行部:持续开展行业监测工作,定期发布行业经济运行报告,向政府、投资者及社会展示行业发展动态及行业运行情况;开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持续跟踪监测,通过定期及不定期开展行业调研分析与发展趋势研究。开展相关领域细分产品的市场竞争环境、行业发展动态、科技创新与标准、国家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咨询与科技服务等。为会员单位开展“专精特新”特色服务。
(六)行业宣传部:主要负责建设行业宣传平台,打造行业对内对外宣传的窗口。通过协会会刊《混凝土世界》《混凝土与水泥制品》以及《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年鉴》,协会官方网站和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突出宣传和阐释党中央的政策、路线和方针,引导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重点报道行业创新发展与进步的成果,积极弘扬行业发展中的企业家精神以及广大从业人员的创新实践,提升产业价值和行业形象;建立行业宣传工作人员的交流平台,进一步提升和优化行业企业宣传工作。
(七)会员服务部:主要承担协会及协会各分支机构会员的联络、信息沟通、会员权益保护,了解和反映会员诉求、协助解决会员合理需求等日常服务工作。通过协会“会员之家”线上会员服务管理系统,方便会员进行资料自我更新、修改、缴费、信息查询,为会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建立协会与会员之间的桥梁纽带。
(八)分支机构工作部:主要负责对接协会所属各分会和各工作委员会。立足服务全产业链的发展目标,不断搭建材料制造与工程应用的对接平台,目前协会已发起设立30余个产业、技术及综合服务型分支机构,服务领域基本覆盖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及其上下游的材料、设计、生产制造、工程施工以及装备制造领域,正在加速形成服务会员、服务混凝土全产业链的能力。
(九)职业教育培训部:主要负责推进行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与评价工作,推动职业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提高本行业人才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为会员单位提供定制化人才培养与培训服务,促进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十)信用评价部:围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制度建设、机制完善等工作;重点开展行业综合、质量、绿色低碳、创新能力等信用评价服务;对第三方评价机构和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履行监管和对接职能;为会员企业提供信用信息和信用咨询等信用服务;利用协会媒体平台宣传评价成果,积极向相关政府网站、同行组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驻华机构进行推荐。
(十一)外事与国际合作部:主要负责协会外事活动的归口管理;出国(境)团组项目备案管理;协会工作及会员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一带一路”重点产品、装备及技术服务推荐目录》组织工作和推广宣传。开展与国际相关机构、行业组织及企业的交流活动和商务对接;提供国际最新行业信息及技术动态;根据行业重点企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的提供专属的定制化服务,也为会员企业定制国际化经营管理的课程学习。负责协会英文网站运维,打造行业对外宣传和展示平台。
(十二)国际合作中心:汇聚国内外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资源和国际化专业人才,践行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宗旨,提供前瞻、专业、精准、创新的国际化平台型服务,具体承担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及上下游相关行业国际合作相关的业务工作。
组织会员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愿意为行业的公益性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三)单位会员应为独立法人单位组织;个人会员应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单位会员应提交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人会员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四)由本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的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免费获得协会会刊;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会员权利;
(四)除名。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会员退会、被除名后或者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本会负责妥善保存会员相关档案,以及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决议等原始记录。
资产管理
本会收入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大会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大会是由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主办的一年一度的行业盛会,行业大会为广大企业家、技术专家和从业人员打造了多元化的高端论坛和活动赛事:中国混凝土大讲堂(全球混凝土前沿产业化技术);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企业家高峰论坛;20余场涉及细分产业制造、施工应用领域的高水平专题研讨会和技术论坛,近200个队伍参加的全国混凝土设计大赛、装饰混凝土大赛、3D打印大赛、生态混凝土创新设计应用大赛;10余场新产品、新应用和新技术发布活动等。随着行业大会的规模不断扩大,活动内容不断丰富、领域不断延伸、形式不断创新,每年与会代表超过1500人。
中国混凝土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材料与工程技术在服务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中创新发展,许多材料、装备与工程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成为“中国建造”世界品牌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经过连续十五年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大会的积淀,中国混凝土展于2018年顺势启航。
中国混凝土展每年有超过1500名且数量不断增加的企业家、技术人员等高端优质观众。同时,协会还定向邀请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住建部、水利部、交通部等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大型勘察、设计以及建设集团的嘉宾;南非、日本、韩国、泰国、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观展。
中国混凝土展集聚行业上下游相关产业,集中展示与传播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的最新创新成果,集中展示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优秀企业;旨在将中国混凝土展打造成为世界观察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发展的最佳窗口,成为设计师、建筑师、企业家了解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发展趋势与动态的权威平台。
会刊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年鉴》
《混凝土世界》
《混凝土与水泥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