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国家一级社会团体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China Association of Performing Arts)成立于1988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社团组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业务主管,是由演出、网络表演经营主体以及相关领域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发展历史
1988年,中国演出经理家学会成立。
1993年,改为中国演出家协会。
2012年,经民政部批准更名为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2016年10月2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七届会员代表大会暨七届一次理事会在杭州召开。
2018年12月7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七届三次理事会在陕西西安召开。
2019年11月20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七届四次理事会在江西南昌召开。
2020年12月17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七届五次理事会在山城重庆召开。
2021年10月22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对李云迪进行从业抵制的公告。
2022年4月,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成立调解中心,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相关争议;6月29日,第八届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暨八届一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据2023年9月协会官网数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下设14个分会和专业委员会。
组织会员
据2023年9月协会官网数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员包括文艺表演、演出场馆、演出经纪公司、演出票务公司、舞美舞台工程企业、网络表演(直播)经营单位等演出产业链相关经营机构。
协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协会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宣传贯彻行业相关法规和政策;
(二)开展市场动态监测、行业调研与分析,向政府部门提供行业建议,反映行业问题;
(三)开展从业人员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四)推动行业标准化工作,开展行业相关技术、服务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建立从业人员和从业机构水平评价体系;
(五)开展行业自律,加强诚信建设,制订行业自律规范,建立自律管理信用档案,公示信用名单,指导监督会员经营活动;
(六)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调解会员间业务纠纷;
(七)组织开展行业交流、理论研讨和项目推广活动,举办行业展会、论坛、项目洽谈会等;
(八)培育演出市场,组织艺术普及教育活动;
(九)组织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为会员拓展文化贸易业务提供服务;
(十)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引导会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
(十一)编辑会刊,建立网站,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接受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中国演出交易会是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主办的演出行业一年一度的盛会,截至2023年已举办十八届。
2023年5月30日,2023中国(苏州)演出交易会启幕,近千家剧场剧院、演出团体、经纪机构、新型演艺空间、戏剧制作出品机构、舞台舞美及其他演出产业链各环节相关企业的代表相聚金鸡湖畔的苏州文化艺术中心,互通资源信息,对接项目交易,交流运营经验,研讨市场发展。
2023年9月8日,第六届全国剧场大会在威海召开。该次大会由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指导,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威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剧场委员会、山东演艺集团、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大会旨在加强相互交流,学习借鉴经验,探索剧场行业发展新理念、新业态、新路径,推动剧场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来自全中国剧院和演出机构约500人行业代表参会。
2023年5月11日,由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指导,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主办,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承办、南方都市报、南都大数据研究院联合承办的2023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年会在北京举行,年会以“新时代新直播新舞台”为主题,头部直播与短视频平台、文艺表演团体、MCN机构、业内专家、主播达人等百余业界代表参会。
荣誉表彰
202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2022年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为3A级。
人才培养
培训工作
2023年9月3至9日,由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主办,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山东演艺集团、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2023演艺新业态研修班”在山东威海国际经贸交流中心结束,共有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的文艺表演团体、剧院剧场、旅游演艺等机构的80位学员参加该期研修班。
人才计划
2021年4月18日,由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支持,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主办的第七届音乐创意人才扶持项目重要分赛区2021“抖音看见音乐计划”正式启动。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会徽由甲骨文“演”变形而来,下方为协会的英文简称,外圈为正方形。
协会宗旨
协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行业自律,促进演出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促进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07 20:45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