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学会嵌入式系统专家委员会(简称嵌入式专委会)正式成立于2006年7月,属于中国电子学会的分支机构。
工作范围
—— 开展国内外嵌入式学术、技术交流;
—— 开展嵌入式技术培训,评审嵌入式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认证;
—— 普及嵌入式技术知识,推广嵌入式技术应用;
—— 开展决策、技术咨询,举办科技展览;
—— 研究和推荐嵌入式技术标准;
—— 评估嵌入式科技成果。
机构职能
根据嵌入式系统发展和普及应用需要,中国电子学会组建专家委员会,全称为中国电子学会嵌入式系统专家委员会(简称“嵌入式专委会”)。为规范中国电子学会嵌入式专委会工作,充分发挥嵌入式专委会的作用,帮助嵌入式系统领域从业人员技能和知识的提高,促进嵌入式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制定工作办法:
第一条嵌入式专委会由国内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根据需要可少量吸纳社会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领域的专家。
第二条嵌入式专委会的宗旨是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促进嵌入式系统的繁荣与发展。
第三条嵌入式专委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尊重知识,重视人才,倡导“团结、创新、求实、奉献”精神。
第四条嵌入式专委会组织框架: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2名),总数不超过60名。另外下设嵌入式专委会办公室,受嵌入式专委会委托办理日常工作。嵌入式专委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进行人员调整,以保持嵌入式专委会机构的权威性、广泛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嵌入式专委会实行聘任制,每次聘任有效期为2年,可以续聘。受聘专家在中国电子学会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六条嵌入式专委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年度工作及有关重大问题。可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研讨活动,年度总结书面报送至中国电子学会。
第七条嵌入式专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本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长期(5年以上)从事本领域工作,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具有比较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并在本领域有较大的影响;
(三)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四)有能力和时间参加专委会的活动。
第八条嵌入式专委会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嵌入式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中国电子学会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订中国电子学会发展战略、技术政策、年度活动计划以及重大活动项目的选题论证;
(三)对嵌入式系统培训课程设计、教材编选、题库建设、考试认证等工作进行指导、咨询、支持;
(四)承担中国电子学会委托的其他专项工作。
第九条未经嵌入式专委会许可嵌入式专委会成员不得以嵌入式专委会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
第十条申请成为嵌入式专委会委员方法
申请者可以通过他人推荐或自荐申请成为专委会委员,填写相应表格,由所属单位签字盖章,中国电子学会审核,审核通过者即可成为嵌入式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条本工作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