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于1983年1月16日由夏衍先生倡导建立,是中国电影编剧唯一的社团组织,有780名会员,常年致力于编剧和剧本作品的权益保护、行业自律,以发表声明、个体诉讼、规范合同、自律公约、政协提案、参与立法等多种方式,为整个编剧和影视行业的维权作出巨大贡献。
主要职责
1、号召会员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会员深入生活,积极创作不同风格、不同流派的电影文学剧本。
2、依法保障会员的正当权益,保障会员的著作权不受侵害,对于诽谤、诬陷、打击会员,侵害会员创作成果等非法行为,本会支持会员诉讼法律,并在媒体上声援和道义支持,并为其向有关方面提出申诉。
3、组织关于电影文学创作问题的学术讨论会,总结创作经验,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电影剧作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4、积极推荐和参与国家各种电影剧本评选和评奖工作。
5、开展国际间电影文学创作的交流活动。
组织章程
(1986年1月30日第二届理事会修订通过,2004年5月第三届理事会修订通过)
一、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电影文学学会。
第二条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是我国电影文学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团体。他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在宪法保障的原则下,开展电影文学创作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电影产业的繁荣和发展。
第三条 本会由国家广电总局社管司管理,挂靠
中国电影集团并接受其指导工作。
第四条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的基本任务如下:
1、号召会员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会员深入生活,积极创作不同风格、不同流派的电影文学剧本。
2、依法保障会员的正当权益,保障会员的著作权不受侵害,对于诽谤、诬陷、打击会员,侵害会员创作成果等非法行为,本会支持会员诉讼法律,并在媒体上声援和道义支持,并为其向有关方面提出申诉。
3、组织关于电影文学创作问题的学术讨论会,总结创作经验,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电影剧作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4、积极推荐和参与国家各种电影剧本评选和评奖工作。
5、开展国际间电影文学创作的交流活动。
二、会员
第五条 有两部以上电影文学剧本被拍摄为影片,或有一部影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者有三部电影文学剧本在全国刊物上发表的中国公民;担任过五部影片的策划;长期从事电影文学书籍、报刊编辑工作的人员;从事影视文学教学的教授、副教授、讲师;长期从事电影文学研究工作,并有一定成就者;有关电影文学创作的组织工作者;向本会提出申请,经学会理事会批准,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在本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自由退会。
第七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的义务。本会对会员的错误思想、行为有批评权;会员如有违法乱纪者,本会即予除名。
三、组织
第八条 本会设理事会,由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第九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均在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十条 本会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常务副会长主持会务。秘书长处理本会日常工作,经会长批准,可聘请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十一条 本会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和会员电子信箱进行指导和联络工作。
四、经费
第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由社会各方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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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琼瑶已经于2015年12月21日正式加入中国电影文学学会,成为该学会唯一的台湾地区会员。作为会员,琼瑶并不需要履行“义务”,“她的义务就是创作好的文学作品”。而作为“自家人”,2016年由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举办的两岸三地剧本高峰论坛和中国电影编剧高峰论坛等活动都将对琼瑶发出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