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
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China Animal Product Processing Research Institute,CAAPP)成立于1984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主管,由畜产品加工领域的科技工作者、企业家和有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全中国畜产品加工业科技工作者及生产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是支撑中国畜产品加工业科技发展的主要社会力量。
发展历史
1984年,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成立;11月,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第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全国畜产品加工学术研讨会在南昌召开,选举骆承庠教授为理事长。
1989年8月,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第二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以后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1994年5月,经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升格为全国一级学术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999年10月,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举行,周光宏教授当选会长。
2012年11月12日,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
2014年10月24至26日,中国畜产品加工科技大会暨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成立三十周年年会在南京农业大学召开。
2018年1月20日,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
2024年11月23日,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研究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理事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会员的人数,按规定比例分配。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研究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理事名额由常务理事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会员人数,按规定比例分配。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等额或差额选举产生,超过半数视为当选。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制定研究会活动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九)领导研究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理事无故连续两次不参加理事会活动,视为自动离任。
研究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超过半数视为当选。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第十八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据2025年1月研究会官网数据,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下设秘书处和7个委员会。
组织会员
研究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研究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和遵守研究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研究会的意愿,并参加研究会的活动;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含中级)的科技工作者;
2、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从事畜产品行业科技或管理工作五年以上者;
4、热心和积极支持研究会工作的业务领导及企业家;
5、对研究会或中国畜产品行业有贡献的人士;
6、本科生及研究生可申请学生会员,参加工作后自动转为正式个人会员。
(四)依法成立的畜产品学术团体,与学会业务相关,具有一定科研实力的科研、教学单位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由两名研究会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经审核批准同意入会并交纳会费后,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核发会员证书,成为正式会员。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研究会活动的优先权;
(三)优先获得研究会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其它相关服务;
(四)对研究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研究会章程,执行研究会决议;
(二)维护研究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研究会组织的活动,完成研究会交办的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研究会反映意见和建议,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研究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研究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承担接受政府业务部门委托的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中国畜产品加工行业的发展规划、措施与建议;
(二)开展中国国内外畜产品行业学科的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提高学术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和学科发展;
(三)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畜产品科研协作和攻关;
(四)开展畜产品行业科技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和成果推广活动,引进、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设备,提供信息,发挥科技中介作用,搭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平台,为畜产品行业相关企业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五)开展科技培训工作,促进知识更新和人才培养;
(六)接受委托,承担和组织畜产品行业重大课题决策、论证,项目评估、验收、科技成果和新产品评价;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畜产品行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标准的制定和评审,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认证,组织制(修)订畜产品行业有关标准;
(七)开展国际间畜产品学术交流,加强同中国国外畜产品学术团体和相关科技工作者的友好联系;
(八)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学术刊物,专著、科普著作,技术手册和研究会会刊;
(九)支持资助创新性、开拓性的科研项目,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评选、表彰与奖励畜产品行业的优秀科技创新成果、优秀论文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等;
(十)向中国国家相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要求和意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和会员服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员会费;
(二)政府资助;
(三)社会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银行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23年7月20日,由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食品伙伴网、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3亚太肉类科技大会暨第二十届中国肉类科技大会/暨第七届肉类加工与新产品开发技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
2023年10月25至27日,由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四川轻化工大学主办,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蛋品加工专业委员会、四川轻化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凤集食品集团承办的“第十七届中国蛋品科技大会暨2023国际蛋品科技研讨会”在四川成都召开。
2023年11月4日,由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吉林大学共同主办,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承办的“第十届中国乳业科技大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开幕。
会刊资源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会讯》是由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主办的内部刊物,会讯从该领域热点、发展动向、科研成果、技术发明、研究会动态等方面尽心打造,旨在构建研究会内部交流平台,增加会内互动,促进会员的科研成果转化,增强会内专家企业技术对接交流。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科技贡献奖由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发起并设立,是面向全中国畜产品加工行业的科学技术奖项。为维护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科技贡献奖奖励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评审和表彰工作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为铭颂骆承庠教授对发展中国畜产品加工事业所做出的功绩,特在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设立“骆承庠基金”。
培训工作
2017年8月7至10日,由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主办、渤海大学肉品科学与技术研究所承办的“2017中小规模肉类加工企业车间管理与实用技术”培训班在辽宁锦州举办。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会徽颜色为蓝色,中央图案由肉蛋奶、齿轮、书本组成,分别代表畜产品原材料、机械加工以及研究会,外环为研究会的中英文名称。
团体宗旨
研究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畜产品加工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家,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以民主办会为基本原则,以学术研究与交流为主要活动形式,团结和凝聚中国畜产品行业科技工作者及后备人才,形成政府相关决策的科技智囊团队;推动产学科结合,努力促进畜产品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促进畜产品行业及其关联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参考资料
学会简介.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5-01-04 00:13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