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国发〔1985〕92号)和《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4号),由原国家标准局纤维检验局改为
中国纤维检验局。1994年经
国家人事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中国纤维检验局实施公务员制度。中国纤维检验局直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领导,负责全国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国发〔1985〕92号)和《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4号),由原国家标准局纤维检验局改为中国纤维检验局。1994年经
国家人事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中国纤维检验局实施公务员制度。中国纤维检验局直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领导,负责全国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纤维检验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专业纤维检验体制的改革;对省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进行业务领导,组织省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审查认可和验收工作;对有关部门的纤维检验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国纤维监督检验、公证检验、复验仲裁;承担
国家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工作,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六、负责纤维标准化工作。承担纤维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的制(修)订及实施工作,并对实施进行监督;负责制造、更新、仿制和保存各种纤维的标准样品;承担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中国标准化协会纤维分会工作。
七、负责纤维计量管理和
国家纤维计量站工作。组织制(修)订纤维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建立、保存、使用国家纤维专用计量标准,并组织量值传递;负责管理和实施纤维专用计量器具检定和计量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