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是原
中国绝热隔音材料协会改制成立的,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团体。
协会性质
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于1987年3月成立,是在民政部正式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经济团体(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为社证字3201号)。它是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从事绝热隔音材料的生产、营销、施工、设计、科研、教育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不受部门、地区、所有制限制,自愿组成的自律性、全国性行业组织。更名前的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称中国绝热隔音材料协会。
协会成员
协会现有会员500余家,主要由从事岩矿棉、玻璃棉、硅酸铝纤维、硅酸钙、泡沫石棉、泡沫塑料、泡沫玻璃、膨胀蛭石、膨胀珍珠岩、硅酸盐复合绝热涂料、吸声制品、轻型复合板、微珠制品、硅藻土制品、各种复合绝热制品、专用机械生产、制造、设计、研究单位组成。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集中了本行业最具有规模、实力、代表性的企业。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会员企业代表了中国绝热隔音材料行业的整体实力水平。
协会宗旨
服务、协调、指导、咨询。即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对绝热隔音行业活动进行协调、指导;为会员及其他组织提供咨询、服务;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绝热隔音材料行业的健康发展。
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服务为本、协调为先、民主办会、共同发展。
业务范围
(一)开展行业调查,收集和统计行业基础资料,向政府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的建议,并参与行业政策、法规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产品展览,为企业决策导向;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新技术、新产品、产品质量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评价、论证、推广、诊断和咨询;组织可行性研究,承揽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任务;
(三)组织短期专业培训、成人教育、知识更新等多层次的人才培训;
(四)不断推进行业技术创新,知识创新,促进行业的发展;
(五)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协助会员解决原料供应、商品生产、运输、销售等问题,促进行业生产的发展;
(六)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行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及规范等技术文件;
(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调解会员纠纷,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
(八)组织发展本行业的公益事业,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它活动;
(九)开展与国外同行业民间组织和经济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主管部门、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委托事项及临时性任务。
组织结构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协会设有秘书处等四个工作部、7个专业委员会,并主办《保温材料与节能技术》刊物(双月刊)。
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期间的协会常设机构为:秘书处、国际部、行业部、信息部、杂志编辑部、专家委员会。经会长工作会建议,在第五届理事会期间保留秘书处、国际部、杂志编辑部、专家委员会四个工作部,将行业部改为市场部,将信息部并入杂志编辑部、新成立标准质量部。各部门职能分别为:
秘书处:向政府反应行业情况、企业愿望、提出建议;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国际部:组织国内外市场考察、调研、推销活动;组织国内外企业间的技术、信息交流;组织会员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专业性展览,帮助会员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对外经济活动。
信息部:定期出版《保温材料与节能技术》杂志,向会员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市场部:进行行业经济指标统计和行业调查研究,帮助会员企业培训管理和技术人才,组织经验交流和产品推广,促进与科研、应用部门的横向联合,为新产品开拓市场;协调行业内的经济活动,规范企业行为,建立企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组织专业展览。
标准质量部:组织全国绝热节能产品标准制订、接受标准管理部门委托进行标准宣贯,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专家委员会:接受行业和企业委托,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在发生经济、技术纠纷时,接受委托提供具有权威性的证明、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向行业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指导意见。
分支机构
按照会员企业的产品类别设立以下分支机构:
岩矿棉专业委员会由岩矿棉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组成 玻璃棉专业委员会由玻璃棉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 硅酸铝纤维专业委员会由玻璃棉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 硬质绝热材料专业委员会由硅酸钙、泡沫玻璃、膨胀蛭石、膨胀珍珠岩、软木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组成。 硅酸盐复合绝热材料专业委员会 由硅酸盐复合涂料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组成。 泡沫塑料专业委员会由聚苯乙烯、聚氨酯、酚醛、聚乙烯、橡塑等泡沫塑料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组成。 轻质建筑板材专业委员会 由轻质建筑板材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组成。 各专业委员会(包括下设的专业组) 设三至七名委员组成,由专业委员会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专业委员会推举,经常务理事会确认后聘任。专业委员会设秘书长,由主任选聘,专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任主持。专业委员会的职权: 一、贯彻执行委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向本专业委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召开专业委员大会,选举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专业委员会委员; 三、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组织本专业委员的各种经验交流,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等活动; 四、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基础资料,研究制订本专业的发展计划,以及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五、协商制订行规行约; 六、向会员开展各种信息和咨询服务。
岩矿棉专业委员会由岩矿棉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组成
玻璃棉专业委员会由玻璃棉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
硅酸铝纤维专业委员会由玻璃棉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
硬质绝热材料专业委员会由硅酸钙、泡沫玻璃、膨胀蛭石、膨胀珍珠岩、软木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组成。
硅酸盐复合绝热材料专业委员会由硅酸盐复合涂料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组成。
泡沫塑料专业委员会由聚苯乙烯、聚氨酯、酚醛、聚乙烯、橡塑等泡沫塑料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组成。
轻质建筑板材专业委员会 由轻质建筑板材及其制品的生产、科研、应用、设备制造、原材料供应商、销售商等单位组成。
各专业委员会(包括下设的专业组) 设三至七名委员组成,由专业委员会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专业委员会推举,经常务理事会确认后聘任。专业委员会设秘书长,由主任选聘,专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任主持。专业委员会的职权: 一、贯彻执行委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向本专业委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召开专业委员大会,选举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专业委员会委员; 三、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组织本专业委员的各种经验交流,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等活动; 四、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基础资料,研究制订本专业的发展计划,以及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五、协商制订行规行约;六、向会员开展各种信息和咨询服务。
一、贯彻执行委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向本专业委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召开专业委员大会,选举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专业委员会委员;
三、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组织本专业委员的各种经验交流,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等活动;
四、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基础资料,研究制订本专业的发展计划,以及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五、协商制订行规行约;
六、向会员开展各种信息和咨询服务。
会员管理
会员分团体(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按政府规定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在地方主管机关批准注册的社团组织等;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对绝热节能材料行业发展有贡献的国内外知名人士,可由理事会授予本会名誉会员。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常设办事机构讨论通过;
(三)会员单位应指派一名负责人为单位代表参加本会活动;
(四)由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会员权利
(一)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有权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对本会提供的科技、经济信息、新技术及新产品转让享有优先权、优惠权;
(四)有权参加本会的活动;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执行行规行约,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参加和支持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本行业的专业技术、科技成果、技术创新成果等资料。
退会处理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又不说明理由申请减免者,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