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统计学会
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中国统计学会(NATIONAL STATISTICAL SOCIETY OF CHINA,NSSC)成立于1979年11月,是国家统计局主管,由从事统计工作和开展统计科学研究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发展历史
1979年11月,中国统计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国科学讨论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
1980年6月8日,中国统计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1982年9月3日,中国统计学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
1989年6月30日,根据中国统计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的决议,经国家统计局办公会议批准成立“统计科学成果奖励基金组”,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备案。
1992年4月26至27日,中国统计学会第三次理事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在河北省北戴河举行。
1993年9月14至16日 中国统计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常务理事会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召开;10月30日,中国统计学会第四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七次全国统计科学讨论会在山东省泰安市召开。
1997年10月6日,中国统计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
2001年5月26至28日,中国统计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海峡两岸及香港统计科学研讨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
2009年11月10日,中国统计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暨第十五次全国统计科学讨论会在北京开幕。
2014年1月8日,中国统计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8年1月14日,中国统计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十届一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
2024年1月24日,中国统计学会十一届二次会长办公会在北京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订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如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召开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学会的工作方针、任务;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可以在届中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四、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连续两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议,视为自动离任。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截至2019年4月,中国统计学会拥有单位分会12个。
组织会员
截至2019年4月,中国统计学会拥有单位会员45个。
学会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同意学会宗旨,拥护学会章程;
(二)自愿申请加入学会;
(三)单位会员应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城市统计学会和专业统计学会;
(四)个人会员应是对统计理论有一定研究或对统计工作有一定经验,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有相当水平的人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其中个人会员须经学会2名会员介绍,并由学会委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城市的单位会员审核后定期向学会申请;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学会举办的学术活动;
(三)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会的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单位会员连续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被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组织、指导、推动会员积极参加统计学术活动;
(二)总结、交流和推广统计科学研究成果和统计工作经验;
(三)举办统计学术报告会和统计科学研讨会,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写、翻译、出版、销售统计书刊;
(四)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授权或委托,组织全中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开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五)普及和推广统计科学知识,组织统计培训;
(六)调查研究统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开展统计咨询活动;
(七)开展统计学术国际交流活动,研究、介绍中国国外统计科学的研究成果和统计工作的发展情况;
(八)开展与学会宗旨相关的其他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18年9月15至16日,第十七次全国中青年统计科学研讨会在甘肃兰州举行,该次会议由中国统计学会、《统计研究》杂志社联合主办,兰州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承办,会议主题为“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来自全中国二百多位中青年统计专家、学者、统计工作者及大专院校师生参加了会议。
2019年10月26日,第二十次全国统计科学讨论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该次会议以“新时代统计改革与发展”为主题,来自全中国各地的统计科研工作者围绕统计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中国统计学会会长宁吉喆出席会议并作题为《砥砺奋进四十载,不忘初心再出发,奋力谱写新时代统计学会新篇章》主旨报告。
2022年11月5至6日,第十九次全国中青年统计科学研讨会在北京、天津两地分设会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会议主题为“数字经济时代下的统计科学发展”。该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由中国统计学会和《统计研究》编辑部联合主办,南开大学承办。全中国统计系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司企业等200多名代表以线上或线下方式参加会议。
2023年11月4日,由中国统计学会主办的第二十二次全国统计科学讨论会在四川成都召开,该次会议主题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统计科学”。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蔺涛出席会议并作题为《积极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统计力量》的主旨演讲。
学术期刊
统计研究》是由国家统计局主管,中国统计学会、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提高型”学术性期刊,是中国统计领域公认的理论刊物,刊载的主要内容有面向政府统计改革与发展的前沿、紧迫的现实统计问题及统计理论和方法的最新研究成果,统计学学科建设研究成果,国民经济核算的理论与方法研究成果,统计方法的创新应用和大数据研究成果,运用统计、计量方法对中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实践中各种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的成果,介绍中国国内外有关统计理论、方法及应用的最新发展与动态,统计史研究成果等。
调研世界》是由国家统计局主管、中国统计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刊出栏目主要有热点聚焦、调研报告、统计分析、专题研究、他山之石等。
荣誉表彰
2022年12月,中国统计学会入选全国性社会团体3A级。
人才培养
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
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对象为数理统计学、应用统计数学、概率论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研究成果。推荐成果应该是在某个方面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围绕代表性论文的核心内容,准确反映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统计学会会徽为统一使用的中国政府统计标志,标志图案外部弧形形似汉字“中”字,又是英文字母“C”和“S”(China Statistics的缩写)的变形;内部为饼形图。整体寓意:中国政府统计。
学会宗旨
学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研究统计科学理论和实践问题,提高中国统计科学水平,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参考资料
学会简介.中国统计学会.
大事记.中国统计学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1 13:48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