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艺术团
全国性老年文艺团体
中国老年艺术团是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的全国性老年文艺团体,委托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代管。
一、机构简介
中国老年艺术团是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的全国性老年文化艺术团体,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代管。中国老年艺术团于2003年5月组建设立(《关于组建中国老年艺术团和举办2003年重阳节汇报演出的通知》<全国老工办发[2003]24号>),并于2023年8月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组织架构(《关于优化调整中国老年艺术团组织架构与人员构成的决定》<中老基会文[2023]18号>)
本团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整合全国老年文化艺术人才资源,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展示新时代中国老龄工作新风貌和新时代中国老年文化艺术新风采。
中国老年艺术团是新时代中国老年文化艺术生活的窗口和重要展示平台,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地位和作用。
本团的任务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组织开展符合其宗旨的非营利性的国内、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老年文化艺术展览展示、传播交流活动;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根据老年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特点,创作上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节目;对地方各级各类老年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发挥代表性、导向性、示范性作用。
二、组织架构
本团设立艺术委员会,聘任各文化艺术领域杰出艺术家作为艺术指导和委员,负责对本团创作、培训、演出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本团设立顾问委员会,聘任有关机关单位老龄工作负责人作为委员,负责对本团整体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本团设立管理委员会,聘任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老年文化艺术事业的爱心人士作为委员,负责对本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进行业务指导。
本团设名誉团长1人,团长1人,常务副团长1人,副团长若干人,选聘有文化本团体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有关人士担任,负责本团运行和发展相关管理工作。
本团设立秘书处,其中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相关职能部门若干,秘书处日常运行保障职能由北京乐龄芳华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承担。
章程
中国老年艺术团于2003年5月组建设立(《关于组建中国老年艺术团和举办2003年重阳节汇报演出的通知》<全国老工办发[2003]24号>),并于2023年8月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组织架构(《关于优化调整中国老年艺术团组织架构与人员构成的决定》<中老基会文[2003]1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的名称是中国老年艺术团,英文名称为 Chinese Seniors Art Troupe。
第二条 本团是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的全国性老年文化艺术团体(组建文件中表述为“全国性老年业余文艺团体”),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代管。
第三条 本团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整合全国老年文化艺术人才资源,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展示新时代中国老龄工作新风貌和新时代中国老年文化艺术新风采。
第四条 本团的任务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组织开展符合其宗旨的非营利性的国内、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老年文化艺术展览展示、传播交流活动;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根据老年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特点,创作上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节目;对地方各级各类老年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发挥代表性、导向性、示范性作用。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 本团设立艺术委员会,聘任各文化艺术领域杰出艺术家作为艺术指导和委员,负责对本团创作、培训、演出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 本团设立顾问委员会,聘任有关机关单位老龄工作负责人作为委员,负责对本团整体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第七条 本团设立管理委员会,聘任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老年文化艺术事业的爱心人士作为委员,负责对本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进行业务指导。
第八条 本团设名誉团长1人,团长1人,常务副团长1人,副团长若干人,选聘有文化本团体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有关人士担任,负责本团运行和发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九条 本团设立秘书处,其中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相关职能部门若干,秘书处日常运行保障职能由北京乐龄芳华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承担。
第十条 本团名誉团长、团长、常务副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团务会议,为本团的决策机构,接受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领导和监督。本团团务会议成员聘任与解聘、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组织、重大财务支出等须报中国老年事业发展基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本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代表处,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选聘有文化艺术团体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有关人士担任,负责本团在当地相关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开展。
第十二条 本团各代表处相关负责人的选聘与解聘须报本团团务会议批准后方可执行,各代表处日常工作计划、活动组织、财务支出等须报本团秘书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 团员会员
第十三条 本团团员会员包括荣誉团员、特邀团员(青年艺术家之友)、团员、预备团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 本团荣誉团员原则上授予为繁荣国家文化艺术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年满60周岁的国家一级演员。
第十五条 本团特邀团员(青年艺术家之友)原则上选聘在国家文化艺术领域有突出代表性并享有良好声誉的青年文化艺术工作者。
第十六条 本团团员原则上选聘在群众性文化艺术领域有代表性且受过本团系统性培训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文化艺术工作者和爱好者。
第十七条 本团预备团员原则上招募在群众性文化艺术领域有表演热情和表演能力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文化艺术爱好者。
第十八条 本团团体会员原则上遴选具有广泛群众基础、较高艺术水准和较强组织能力的各级各类老年群众性文化艺术团体(队)。
第十九条 本团荣誉团员、特邀团员(青年艺术家之友)、团员、预备团员和团体会员的授予、选聘、招募、遴选须经本团团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团秘书处具体执行并进行管理和服务。
第二十条 本团荣誉团员、特邀团员(青年艺术家之友)、团员、预备团员和团体会员应主动遵守本团规章、积极参加本团活动、自觉维护本团声誉,以中国老年艺术团名义参加社会活动或接受媒体采访须经本团秘书处审批。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一条 本团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设立中国老年艺术团专项基金,并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资金的管理使用。
第二十二条 本团的收入来源:
(一)社会捐赠;
(二)政府和社会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性收入;
(四)开展老年文化艺术普及、教育、培训的非营利性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团不向团员会员收取会员费,本团经批准开展有关比赛、演出和团内表彰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四条 本团的收入除用于与本团有关的、合理的日常运行保障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
第二十五条 本团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的,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团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团务会议审议并报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审批。
第二十七条 团务会议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致使本团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团务会议成员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团务会议成员可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团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团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团员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 本团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专业文化艺术团体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条 本团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团员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经费收支情况以及经团务会议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三十一条 本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团务会议通过,任命或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团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十二条 本团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老龄协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团务会议。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2024年4月23日第二届第十次团务会员审议通过。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2024年4月26日核准,并于该日起生效。
演出
中国老年艺术团自成立以来,先后举办了多次“重阳节”《红叶风采》文艺晚会,并先后在法国、澳大利亚和国内一些省市演出,获得广泛好评。艺术团的保留节目唐山皮影舞蹈《俏夕阳》,是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选出的最佳节目之一。中国老年艺术团除在国内演出之外,还先后到澳大利亚、法国、英国、匈牙利以及港、澳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访问和演出。艺术团的成功演出,极大地推动了基层老年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2004年,在全国老龄办、广电总局、全国妇联等11家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中国老年艺术团在全国举办了以“最佳健康”、“最佳才艺”、“最佳时尚”等为内容的“珍奥杯全国银龄美大赛”活动。共有6000多名各民族老年人参加。2009年成立了“给后代留下一本书”编委会,积极创造条件,为老同志编辑出版了21部对后代很有教育意义的书籍,帮助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2010年和2012年,中老年艺术团受全国老龄办的委托,成功承办了“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的各项赛事活动;2011年举办了全国首届“书写人生第二春‘多威杯’有奖征文、书画、摄影大赛”,共收到各地各类参赛作品2100多件,评出了80件获奖作品。2023年中国老年艺术团2023年10月,举办了《峥嵘岁月·初心永恒——慰问驻京部队老干部专场演出》在解放军北京老干部活动中心礼堂(“将星闪烁大舞台”)隆重举行,把党和人民的崇高敬意和美好祝福敬献给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安宁,为共和国的国防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老领导、老战士、老同志。《峥嵘岁月 初心永恒》专场演出是中国老年艺术团第二届艺术委员会组建后的首场演出,汇集了来自北京、辽宁、河南等地的老年文化艺术工作者和热爱文化艺术事业的离退休老同志、老战士。专场演出以昂扬奋进为主题、以祝福祝愿为主线,整台晚会分为四个篇章,分别是序歌《军歌嘹亮》、上篇《誓言无声》、下篇《金色年华》和尾声《初心永恒》。
参考资料
宋官林简介.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中国老年艺术团.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2024-06-14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6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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