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吉林省政府机构
1998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转《证监会证券监管机构体制改革方案》(国发[1998]29号),明确提出“建立全国统一、高效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理顺中央和地方监管部门的关系,实行由证监会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1998年10月,中国证监会吉林省人民政府长春市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交接备忘录。至此,吉林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长春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正式划归中国证监会垂直领导。1999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在中国证监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吉林辖区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2004年3月1日统一更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内设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内设8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公司监管处、机构监管处、稽查处、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信息调研处、综合业务监管处、法制工作处。
四、处室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行政事务工作;负责财务及劳资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诚信建设相关工作;负责中央监管信息平台的维护协调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技术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流程再造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公司监管处
负责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规范情况、并购重组和再融资等事项、募集资金使用等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负责上市公司重大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负责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辖区相关市场主体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支持推动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对辖区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监管流程再造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机构监管处
负责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代销机构和私募基金等市场主体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情况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风险防范与处置等工作;负责整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及配合打击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工作;负责开展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性质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证券期货行业反洗钱相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查、评价相关市场主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投资者保护以及投保宣传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辖区相关市场主体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支持推动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对辖区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监管流程再造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稽查处
负责自立案件及证监会交办案件的立案、报备、调查、复核、送达、执行等工作;负责办理证监会系统内外相关单位案件协查工作;负责与辖区公检法等机关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打击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工作;负责协助司法机关开展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性质认定工作;负责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监管流程再造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
负责党务工作、组织人事工作、工青团妇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监督管理、违纪案件调查等工作;负责与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的日常联络;负责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流程再造等基础性工作。
(六)信息调研处
负责辖区资本市场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发布(报送)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在辖区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协调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监管流程再造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综合业务监管处
负责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等非上市公众公司、债券发行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人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负责上市公司资源培育和拟上市公司辅导监管工作;负责打击非法证券发行活动;负责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相关工作;负责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协调监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投资者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辖区相关市场主体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支持推动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监管流程再造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他监管工作。
(八)法制工作处
负责自办案件的审理、听证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监管措施等的法律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监管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普法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法律事务工作小组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小组工作;负责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监管流程再造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咨询机构及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调解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以及中国证监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领导班子
李立国 男  汉族  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
赵凤霞 女  汉族  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常德鹏 男  汉族  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庆峰 男  汉族  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参考资料
机构职能.吉林监管.
证监局领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7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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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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