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运筹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
中国运筹学青年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
中国运筹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Youth Chapter, Operations Research Society of China)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运筹学青年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隶属于国家一级学会中国运筹学会的二级分会,是经国家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而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中国运筹学事业的一支生力军。
机构简介
青年工作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中国运筹学会的业务指导与国家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下,得到了不断地发展和壮大。通过组织大量的学术活动,创造了宽松、和谐和团结的学术气氛,团结了广大青年运筹学工作者积极投身于运筹学及其教育研究,培养了一大批的年轻的运筹学工作者,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我国运筹学事业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重大的贡献,因而倍受社会的关注,目前已发展成为最活跃的学会之一。
青年工作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运筹学与管理科学青年学者大会,为鼓励在运筹学研究中取得成就的青年学者,在每届大会上要评出运筹新人奖和优秀论文奖。目前已有7人获得了此项奖励。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学会中文名称:中国运筹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本学会英文译名:Youth Chapter, Operations Research Society of China.
第二条 本学会的性质是全国运筹学青年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公益性、非营利学术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广大运筹学青年工作者,进行国内外运筹学学术交流,积极促进运筹学的普及与提高,为我国运筹学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第四条 本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协、中国运筹学会的业务指导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学会主要从事运筹学及相关学科活动,其业务范围有:
(1)组织举办每年一届的“第X届中国青年运筹与管理学者大会”,出版论文集;
(2)进行中国运筹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换届选举,并确定下届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事宜;
(3)协助组织开展学术专著出版;
(4)积极参与项目评审与鉴定活动,积极推广应用软件的研制开发及其应用;
(5)发挥学会的咨询作用,进行网上答疑服务;
(6)开展职称资格认定活动;
(7)组织开展“运筹新人奖”的评选活动;
(8)组织开展“运筹优秀论文奖”的评选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凡是年龄45岁以下、自愿加入本学会、乐于参加本会活动的中国运筹学会会员, 填写个人入会申请表后即可成为本学会会员。免收会员费。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章 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选举、换届
第七条 本学会的最高权利执行机构是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或罢免委员;审议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本学会的工作任务;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八条 每届工作委员会任期一至两年; 只有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届工作委员会入选委员一般有副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或有博士学位; 每届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主任原则上应该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且不连任。 本会设秘书长2-3名协助工作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 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选举产生目的是推荐吸收优秀的运筹学工作者、管理人员及热心学会工作的人进工作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成员应积极为学会工作特别是学术交流会议贡献力量,不参加会议的委员候选人将被取消被选举人资格。
选举程序如下:
与会的正式代表经个人填写“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自荐表”,换届年会的会员代表投票表决,得票半数者即可当选新一届委员;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必须在投票前发表5分钟竞选演说,承诺为新一届委员会做哪些具体工作和贡献,然后投票表决; 主任委员负责筹办新一届“中国青年运筹与管理学者大会”;秘书长人选由主任提名,委员会通过。
第十条 委员、副主任、主任收费标准:每位委员一届一次性交纳会费50元,副主任100元,主任200元。委员、副主任和主任交纳的会费,将用于学会活动基金。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术交流部、信息技术部、组织发展部、普及与宣传部和财务部。各部长人选由主任提名,工作委员会通过。
第十二条 秘书处的职责是协调各部工作,并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术交流部的主要职责是促进学术交流,负责讲习班、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十四条 会员部负责发展会员。
第十五条信息技术部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完成与学会业务相关的项目。
第十六条 宣传部负责网页的维护和更新。
第十七条 财务部负责本学会的财务事宜。
第十八条 出版部协助出版、发行与学会业务相关的会议论文集、刊物、专业书籍、普及资料以及宣传册等。
第六章 评奖条例
第十九条 关于 “运筹新人奖”评选
运筹新人奖每年评选一次。候选人的年龄应不超过45岁,且热心运筹事业,恪守学术道德,发表与运筹学有关的SCI检索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含已录用)。请侯选人提供装订成册的12份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介、论文目录、代表作、检索证明、引用证明等)且到会答辩。得到评委会2/3以上选票的前三名侯选人当选。
第二十条 关于“运筹优秀论文奖”评选
运筹优秀论文奖每年评选一次。参评论文必须发表在中国青年运筹与管理学者大会或不确定系统年会论文集。论文的评价标准是创新性和重要性,经修改以后达到国际一流期刊水平。请作者自愿申报,并到会答辩。得到评委会2/3以上选票的前三篇论文当选。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第五届工作委员会表决通过。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运筹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
参考资料
机构简介.官网.
组织章程.官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9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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