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协吉它学会隶属于
中国音乐家协会,是唯一在全国范围开展吉它
文化工作的
人民团体。学会基本建制由秘书处、理事会、会员部、会刊编辑部、培训部等组成。
主要职能是处理各种日常工作,策划各类吉它文化选题,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下属
文化单位的关系等。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秘书若干人等,具有监管选举结果任免各组织机构领导的职能。
成员由全国各地区理事组成,理事由学会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
中国音协吉它学会最高执行机构。理事会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并协同各地区的理事共同执行
全国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负责制定和审议学会的各项《章程》、《条例》和《管理办法》。
是中国吉它专业领域里最高艺术水平的代表,专家委员会由全国各地区吉它专家组成,专家委员由专家会员选举产生。专家委员会是中国音协吉它学会最高学术机构,专家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各吉它专业的专家委员共同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吉它音乐文化的研究、传播与发展。学会开发的各项有关学术交流、各专业《标准》的制定、教材的编纂、音像制品的录制、等级认证和各种大赛的评审、吉它音乐文化的推广和普及、学报和会刊的撰稿等工作由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完成。
中国音协吉它学会采取由秘书处为领导核心、专家委员会为学术载体、理事会为建设基础的管理原则,配合会员部、培训部和编辑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吉它音乐文化活动,各部门之间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依赖组成一个负有艺术生命力的坚实的整体。
中国音协吉它学会采用以上的组织机构管理模式,目的是充分体现各部门和各专业的特色,把学会真正建设成为中国吉它爱好者和工作者的大家庭,为所有热爱吉它音乐的人士提供充分展现自己才华的大舞台,使人们以吉它为职业的理想能够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