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34年,越南
阮朝(越南语:Nhà Nguyễn)圣祖仁皇帝(越南语:Thánh TổNhân Hoàng Đế)
阮福晈(越南语:Nguyễn Phúc Kiểu)将越南分为三圻。
宁平省(越南语:Tỉnh Ninh Bình)以北的各省统称为
北圻(越南语:Bắc Kỳ),北圻以南至北纬20度之间的各省称为中圻(越南语:Trung Kỳ),中圻以南各省称为
南圻(越南语:Nam Kỳ)。
公元1887年,法国殖民者建立了由驻西贡总督统治的,由越南、柬埔寨组成的“
印度支那联邦”(越南语:Liên bang Đông Dương thuộc Pháp),承袭了阮朝的南圻、中圻和北圻的行政区划,并采取了三种不同的统治形式。在南圻,采取直接统治形式,由总督直辖。在中圻,采取“保护领地”形式,保留阮朝统治机构,法国设置统监(越南称“钦使”),统监及其卫队驻扎顺化以确保法国的保护权及掌管越南的对外事务,统监有权亲自觐见越南皇帝。在北圻,实行间接的“半保护领地”形式,由阮朝傀儡政权派出一名经略使治理(后来又废除),法国派驻扎官(越南称公使)驻北圻各省,监察越南官吏,北圻的战略要地由法国实行军事占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