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召开。毛泽东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及周恩来、陈毅、董必武等56位委员宣布就职。会议一致决议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中央人民政府施政方针;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并责成他们从速组成政府机构,执行各项政府工作。会议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