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保健委员会是党中央负责保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军委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的领导成员,负责党和国家、军队领导人以及民主党派领导人的卫生保健工作,研究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研究保健政策。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健局。
主要职能
保健局主要职能:负责中央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组织党和国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病工作,负责高级外宾医疗安排,管理中央各部门有关干部、高级知识分子及统战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中央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管理中央保健经费。以及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内设机构
处室设置:设综合处、保健一处、保健二处、预防处、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