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设计局
1940年10月1日在重庆成立的政治机构
中央设计局,1940年10月1日在重庆成立的政治机构。主持全国政治、经济建设计划之设计及审核。
简介
1940年7月,蒋介石为推行其提出的行政三联制——设计、执行、考核,于国民党五届七中全会上提出设立中央设计局及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均隶属于国防最高委员会。同年10月1日,中央设计局在重庆正式成立。
中央设计局主持全国政治、经济建设计划之设计及审核。其设计之各项计划及预算经审议会审议后呈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定,分令各主管机关施行,并由各主管机关遵照规定按期呈报实施进度。凡经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定施行之计划及预算应将全案送请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作为考核的依据。
中央设计局设总裁1人,由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兼任;秘书长1人,承总裁之命处理局务;副秘书长2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其内部机构,初甚简单,除秘书处外,仅设审议会及设计委员会。组织大纲中所规定的预算委员会并未成立。
审议会设审议员7-9人,由总裁遴派,开会时由总裁主席。其审议事项为:(1)政治经济建设计划及预算;(2)党政机构及重要法规之调整;(3)重要政策之建议。
设计委员会设设计委员若干人,由总裁遴派或选派;专员若干人,助理设计工作,由总裁遴派。会内分政治、经济及财政金融3组,分别办理有关计划的设计工作。
秘书处下设秘书室、调查室及3个科,分掌机要文电之撰拟,稿件审核、稽催与编译撰述;专门人才之调查、登记、录用,各种资料之调查搜集和统计事项;有关文书、档案、会议及会计、事务等事项。
1942年1月,国防最高委员会的国防工业委员会改称国防工业设计委员会,连同其所属之技工训练处归隶于中央设计局(1944年1月技工训练处又改隶于经济部)。国防工业设计委员会掌理国防工业建设的筹划、促进、调整与计划之审核等事项。
1942年6月秘书处增设人事室,主办该局人事工作。
1943年1月,将审议会改为非常设机构,遇有重大计划案件时,由总裁、主管机关长官及其他有关人员组织之。设计委员会则扩充为6组:第一组,审拟内政、军事、边疆等事项;第二组,审拟财政、金融、粮政、贸易等事项;第三组,审拟工业、矿业、交通等事项;第四组,审拟农林畜牧、地政、水利等事项;第五组,审拟教育、文化、卫生、社会行政等事项;第六组,审拟外交、侨务与国际关系等事项。
1943年4月,设立设计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1人,下分设计与考核两组。负责该局工作方针、计划与预算之草拟及工作进度与成绩之考核事项。
组织机构
1944年春,该局为适应工作发展,内部机构进行改组。除仍设总裁、秘书长、副秘书长外,设有审议会、设计委员会议、政治计划委员会、经济计划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以及秘书处、调查研究处、外籍顾问办公室、计划平衡组、区域平衡组等机构。其组织与职掌如下:
审议会:是该局的最高审议机关,设审议员7-11人,由总裁遴派。开会时由总裁主席,必要时得指定有关人员列席。其审议事项有:关于政治、经济之重要政策;各种总计划或重要方案及其预算;国防最高委员会或该局总裁交议事项。
设计委员会议:由秘书长召集,综合审查各类计划。
政治计划委员会:由总裁指派该局设计委员若干人组织之。设常务委员3-5人,由总裁就委员中指定,内以1人为主席。每月开会一次,该局秘书长、副秘书长得随时出席,经济委员会委员于必要时得邀请列席。该会职掌政治建设各项政策之拟订,本会各组计划之审核,国际政治合作之计划及其他交议事项。会内分设9组,分别主管有关之设计。每组各有一召集人。这9个组是:政制组(政治制度及行政效率)、军事组(国防及建军)、财政组(国家财政及自治财政)、教育文化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科学研究与出版事业)、社会组(社会组织、社会福利与社会运动)、土地组(地权、地价、地籍及市地、农地之使用与分配)、卫生组(保健、医药)、国际关系组(国际关系及国防事件之研究)和特种计划组(动员、复员及侨务、边疆等)。
经济计划委员会:其组织与政治计划委员会相似。会内设13组,分别主管有关工业经济之设计。它们是:工业组(重工业与轻工业)、矿冶组(金属矿冶及非金属矿冶)、农业组(农业之产制、运销及林木、水产)、贸易组(对外贸易、国内贸易)、资金组(内外资金之筹集与支配)、货币银行组(货币制度、银行制度)、水利组(灌溉工程及河川疏浚)、交通组(路、航、邮、电)、公共工程组(都市计划、乡村建筑、公用事业工程及公共建筑)、动力组(煤、油、水电等动力)、人力组(人力之管制、使用及其组织训练)、组织管理组(经济事业之组织与管理)。
预算委员会:其职掌为审议建设计划中性质特殊之预算,并可将其提交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定。设委员9-15人,由总裁遴派,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财政部长、财政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国民政府主计长及中央设计局秘书长为当然常务委员。开会时由总裁主席,总裁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常务委员1人代理;开会时得请有关机关长官列席,有必要时并可由该局指定负责设计人员列席说明。
秘书处:设处长1人,下置秘书室、第一组、第二组和人事室,分掌文书、事务、会计、编审、会议和人事事项。1944年11月起,人事室直属秘书长。1945年10月,第一组、第二组及秘书室裁撤,所属文书、会计、事务、议事和编审各科直属秘书处,秘书和助理秘书派在秘书处办事。
调查研究处:办理国内外有关设计资料的调查研究事项。
外籍顾问办公室:其任务是聘请国外专家为该局顾问,以备咨询。
计划平衡组:主管关于各项建设计划平衡事宜。
区域计划组:主管关于经济建设之分区设置事项。
后续发展
东北调查委员会于1944年7月7日成立,1945年12月底结束。其任务为:搜集有关东北之资料,调查东北实况,研究有关东北问题的意见与方案。该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沈鸿烈担任。委员35人,由总裁派任;驻会委员7人,由主任委员就委员中选任,常川驻会办公。专任专门委员、专员各7人,由主任委员遴选请派。另设干事、助理干事及录事各若干人。委员会议每两月举行一次,由主任委员召集。会内设研究和秘书两室,专员与专门委员分配在二室工作。研究室掌理各项资料之调查、搜集与整理编纂;关于收复东北各项工作之设计与研究;有关该会之调查与设计等工作。秘书室掌理该会文书、事务、人事、会议与交际各事项。
台湾调查委员会于1944年4月17日成立,1945年10月底结束。其任务为:搜集有关台湾之资料,调查台湾之实际状况,研究有关台湾问题之意见及方案,编辑有关台湾之资料刊物。该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陈仪担任。委员7-11人,由总裁派任。设驻会委员2-3人,由主任委员就委员中指定,常川驻会办公。设专任专门委员、专员各4-5人,由主任委员遴选请派。另设干事、助理干事及录事各若干人。委员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由主任委员召集。
1948年5月,总统府成立,中央设计局同时结束,业务归行政院办理。
参考资料
(四)中央设计局.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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