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勋章
民国时期颁发的一种勋章
中山勋章,由国民政府主席亲授之。依据1941年2月12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勋章条例》规定,中山勋章不分等级,凡“统筹大计安定国家者,翊赞中枢敉平祸乱者,其他对于建国事业有特殊勋劳者”,均得颁给。
“中山勋章”有三种条件可由“总统”亲自颁授:一是“统筹大计,安定国家者”;二是“翊赞中枢,敉平祸乱者”;三是“其他对于建国事业有特殊勋劳者”。吕秀莲2008年原获颁“中正勋章”,但因当时她是即将卸任的“副总统”,因此升级领取“中山勋章”。在她之前,只有“兴中会”创会成员郑照、钟宇领过“中山勋章”。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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