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妇女联合会(简称“市妇联”)是中共中山市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妇女联合会是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1。
市妇联概况
2011年,中山市妇女联合会(简称“市妇联”)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维护妇女儿童利益,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被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称号。当年全市妇联系统获省级以上表彰64项。市妇联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楼。
市妇儿工委职责
2011年,市妇联通过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妇儿工委”)履行成员单位职责,针对妇女儿童热点诉求,联合相关部门实施公共服务项目,解决妇女儿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市财政投入专项经费900万元,带动镇区配套经费400万元,开展全市免费
婚前医学检查、免费
出生缺陷产前筛查等工作。全市参加免费婚前检查1.02万对,婚检率59.97%,参加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2.1万人。2011年起,市镇两级财政投入近2000万元,开展为期3年的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两癌”检查工作,预计接受检查的适龄妇女有15万人。2011年接受“两癌”检查的适龄妇女5.03万人,确诊治疗宫颈癌18人,乳腺癌28人。
妇女儿童发展
2011年,以项目化形式解决《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预防和解决影响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家庭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监测结果显示,中山市妇女规划、儿童规划重点可量化指标达标率分别为90.32%和96.88%,指标达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涌现一批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委组织部、古镇镇人民政府获“广东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称号,周桂兰、刘红菱、黄美华、高建慧等4人获“广东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家庭教育
2011年,家庭教育重点面向农村和流动人口家长,各级妇联通过镇区落实《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中山家教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和社会化。建立健全市镇两级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在东区文竹街3号成立事业单位性质的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市镇两级财政投入358万元,支持家长学校的运作发展。明确市家教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和镇区家教工作考核标准,规范家教工作。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提供规范的家教咨询指导服务,做好全市家庭教育工作,举办亲子实践系列活动、公益家教进社区、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净化网络护卫行动和万名家长学电脑等活动,全市有1万名家长参加。
妇女修身提素
2011年,市妇联实施女性修身提素行动,分类举办妇女干部专题培训班,面向基层妇女举办家庭教育、法律维权、婚姻调适等专题讲座和大型咨询活动,组织巾帼植树绿化、“百年辛亥,百万妇女游中山”、“姐妹情深10元捐”、家政技能大赛、中老年人风采大赛等主题活动。各级妇联结合实际开展巾帼风采展示、红歌比赛、春游中山等活动。全市参加女性修身提素行动的妇女超50万人次。继续开展创建
巾帼文明岗活动,在市直属机关工委、中山海关、公安局、教育局、市国资委、
国土资源局、供电和邮政等部门推进巾帼建功工作,全市13个国家级巾帼文明岗、107个省级巾帼文明岗、239个市级巾帼文明岗成为广大女干部女职工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平台。
妇女灵活就业
2011年,市妇联以“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家政则家政”方式培育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发展大嫂工作坊、社区车间、农业工作坊、家政工作坊等就业载体。全市有24个种养类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带动农村妇女就业,帮助家庭增收;近130个就业载体吸纳带动超1万人次就业,帮助“4050”城乡妇女灵活就业,增加家庭收入,改善乡风民风,稳定基层。
关爱妇儿和家庭
2011年,市妇联健全一户(人)一册的动态管理,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实施资金项目竞标,通过市妇女儿童福利会、“妇女民生直通车”项目与市慈善总会合作挖掘社会资源,与市邮政局合作发行“爱心捐助卡”,募得善款34.5万元。通过开展节日慰问、小组活动、个案跟踪,以情感关怀、子女教育、就业扶持、经济救助和健康关怀等方式帮扶全市单亲特困家庭1254户和陷困境儿童3200名。
流动儿童登记
2011年,是中山实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流动人口子女登记制度项目的第三年,全市办理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随行卡12.43万张,登记覆盖率超90%,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健康权、
免疫接种权得到保障。组织儿童参加免费文体特色培训,开展“让我玩”城市流动青少年体育公益项目和评选表彰“百佳自强好儿童”等活动,参加儿童超20万人次。5月30日上午,中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在市兴中园联合举办庆祝“六一”儿童节暨中山市“百佳自强好儿童”表彰活动,100名流动儿童获“百佳自强好儿童”称号。
妇女权益
2011年,各级妇女组织发挥维权服务站、“12338”咨询热线电话等网络优势,参与综治调解,在“三八”维权周、“12·4”普法宣传日宣传涉及妇女儿童、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拓展维权载体和手段,在省内率先建立妇联、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站,开展家事审判合议试点工作。全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家事审理案件3393宗,结案率100%,调撤2349宗,调撤率66.2%;全市妇联系统接待处理来访来电来信2100宗,办结率超98%。各级妇女组织努力化解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矛盾纠纷,维护家庭与社会稳定。
妇女民生直通车
2011年,拓展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中山站工作,成立小榄分站和古镇分站。实施“妇女民生直通车”项目,整合社会资源,召开民生座谈会15场,举办专家义帮义诊义助义教咨询、“两癌”检查健康咨询、法律知识咨询等21场,开设法律、家教等专题讲座753场。开通一对一、面对面的咨询服务平台,服务妇女近18万人次。跟踪解决40宗个案,发动社会力量提供帮扶资金91.5万元,帮扶417名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服务站开设的中山妇女信息网网站年点击量126万人次。
女性参政议政
2011年,各级妇联把握《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案)》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妇女和市镇村三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的契机,加强完善和发动女性参政议政。市镇村换届后,市四套领导班子、镇区领导班子、村(社区)“两委”(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或社区
居民委员会)全部配备女干部,有51名女干部成为镇区领导班子成员,其中2人任党政正职;471名女性成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其中38人任“两委”正职。市第十三次中共党代会妇女代表149名,占代表总人数31.05%;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128名,占代表总人数29.36%;市第十一届政协会议有女委员95名,占政协委员总数26.54%。举办全市村(社区)“两委”女干部培训班、创新社会管理考察活动、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认证培训班、镇(区)女领导干部培训班,对村(社区)妇代会主任进行全员培训,提升基层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识及能力。
荣誉记录
2020年11月20日,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