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林业局
中山市政府部门
中山市林业局位于广东省地级市中山市,主要负责林业相关的工作。
领导分工
中山市林业局人员分配情况:
卢灶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和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卢祖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审批服务办公室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
龚政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科、绿委办和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纪检和工青妇工作;
梁松枝:副调研员,协助卢灶辉副局长管理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工作;
林炳强:副调研员,分管林政和营林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负责保护办、林业科研和林学会工作。
机构设置:
中山市林业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信访、财务、统计、政策法规、林业宣传、安全生产、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劳资、培训教育、老干管理、工青妇团、计划生育、技术职称、外事等工作。
三、林政和营林科(与绿委办合署):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种、森林经营和林业科技等工作; 负责绿化、义务植树和古树名木等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木材采伐和经营许可、林地征占用初审和上报审批、林地林权纠纷调处、林政执法培训等工作。
四、审批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申请的受理、咨询、发证等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转报;对需要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论证、现场勘察、科室会审、班子审定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跟踪和落实等职责。
五、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林业建设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编制林业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一区三线”森林改造、乡村“四旁”绿化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沙土流失;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湿地红树林的种植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管理林木、竹林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依法管理林地、林权,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林地、林木的确权和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在全省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含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协助上级林业部门做好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六、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七、指导林业基本建设,管理市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指导镇区林业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十、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领导信息.中山市林业局.
中山市林业局内设机构.中山市林业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4 16:10
目录
概述
领导分工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