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性货币是名义货币数量的增减导致价格水平或名义收入同比例升降,而不影响实际经济变量的变动。瑞典学派的创始人魏克赛尔最早提出了中性货币的概念。他是指在货币利率与自然利率一致,从而实现货币均衡的条件下,对社会经济运行只起交易媒介作用,而不发生任何积极作用的货币。哈耶克认为,一般物价水平变动与否,同经济是否均衡,货币量是否中性无直接的关系。只要货币数量不变,货币利率与自然利率一致,而商品的相对价格又不变,经济就会保持均衡,货币则保持中性。哈耶克主张保持中性货币,反对弹性货币制度和货币国家化,要做到这点,首要的条件是使货币总量固定不变。此外,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所有价格都能按照商品供求状况上下波动。二是用货币签订的长期契约都建立在对未来价格变动的准确预期基础上。
新古典学派虽然强调中性货币的意义,但也承认货币是在这三个假设条件下才具有中性。第一,物价和货币工资率具有完全的弹性。第二,不存在货币幻觉。第三,不存在 “分配效应”。
美国经济学家格利和肖在 《
金融理论中的货币》一书中指出,即使在上述三个条件下,由于存在
价格预期弹性、内在货币与
外在货币以及政府发行有息债券等原因,货币也并非中性。他认为,在名义货币量既定时,引起的实际货币需求增加只能由价格下降来达到。但如果价格预期弹性大于1,即当期价格变动会以同样方向以更大比例改变预期的未来价格,则价格下降会使实际货币需求增加得更多,并引起进一步的价格下降。如果此时不供应更多的名义货币,就可能引起生产能力的闲置。价格的预期弹性小于1时,货币对经济也会发生影响。当政府发行有息债券时,价格水平变动会改变政府的债务,因而货币也不是中性的。
布尔曼和哈渥里莱斯基在他们合著的《货币供需及总体经济模型》一书中,提出货币中性的必要条件: ①所有市场价格与工资均具有完全伸缩性。②支出或
货币需求函数均无货币幻觉存在。③绝对价格水平的变动不致引起分配效应。④价格的预期弹性为1。⑤所有货币皆为
外在货币。⑥政府没有发行有利息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