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宁波生态园管理委员会是
宁波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
中意宁波生态园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行使规定权限范围内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
机构职能
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生态园的贯彻实施,拟订有关管理规定,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生态园建设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生态园的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其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负责生态园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工作。
4.根据生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
5.按规定权限,负责生态园的规划管理、土地征用(包括储备、出让)、拆迁、开发工作。
6.负责区域内建设工程方案论证、初步设计审查、批建审核、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工程档案等管理工作。
7.负责区域内的经济贸易、科技、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8.检查、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生态园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工作;协调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金融等部门(单位)工作。
9.指导生态园各类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10.负责和指导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中意宁波生态园开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局(一区多园管理局)、财政局、生态促进局、建设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