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经贸高层对话
填补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机制和中日高层经济对话机制建立之后中国与欧盟之间在这一领域的空白
根据2007年12月3日公布的《第十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中欧双方同意中国国务院和欧盟委员会成立副总理级的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讨论中欧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战略,协调双方在重点领域的项目与研究并制定规划。 作为中国和欧盟在经贸领域最高级别的定期磋商机制,中欧经贸高层对话2008年4月正式启动 并在北京举行首次会议,填补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机制和中日高层经济对话机制建立之后中国与欧盟之间在这一领域的空白。
活动介绍
根据中欧达成的安排,对话每年举行一次,双方轮流主办。
历次对话
2008年4月25日,首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共同主持。双方围绕贸易和投资合作、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创新和技术、消费者保护和产品安全、国际发展等5项议题进行了坦诚交流,并就能源、知识产权、技术合作和贸易便利化等4个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2009年5月7日至8日,第二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开幕,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欧盟贸易委员阿什顿共同主持了对话。双方围绕“危机时期促进商业机会,通过贸易和投资开放刺激经济重振”的主题,就贸易与投资、中小企业合作、可持续发展、海关合作、贸易与消费者保护、贸易与创新以及交通运输等七项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2023年9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与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在北京共同主持第十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中欧双方围绕宏观经济、贸易与投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合作等议题进行了坦诚务实的沟通交流,达成一系列互利共赢的成果和共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6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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