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地质报》创刊于1985年7月,原名《煤田地质报》,由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主管、主办,2001年9月更名为《中煤地质报》。《中煤地质报》是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的党委机关报和全国煤炭(田)地质系统的行业报,是国内外了解煤炭(田)地质行业及其新闻信息的主要新闻媒体,主要为煤炭(田)地质行业和关心煤炭(田)地质行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服务。
报刊职能
《中煤地质报》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的中心开展工作,以煤炭(田)地质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为中心,充分发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政喉舌、舆论导向、政策指导、信息总汇的作用。中煤地质报人坚持“三贴近”的办报原则,深深植根于我国煤炭(田)单位和煤炭(田)地质职工心中,报基层事,言职工情,获得了煤炭(田)单位和职工的广泛赞誉。
所获荣誉
《中煤地质报》经过二十多年的艰难跋涉和风雨兼程,已经由原来的四开四版的黑白小报,发展成对开四版的彩色大报,连续多年在全国企业报纸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多次在河北省报纸质量评比中获“优质奖”、“优胜奖”,有上百篇新闻作品先后获省部级好新闻奖。
报刊规模
《中煤地质报》在全国各省区设立了18个记者站、12个通讯站,共有记者、特约记者和通讯员600多人,形成了遍布全国的通讯报道网络,办公条件实现了电脑网络化,同时还设立了中国煤炭地质新闻网站、华辰广告部,达到了采、编、排、发一体化。发行范围覆盖所有煤炭(田)地质单位,在煤炭行业和社会各界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已成为全国企业报中发行范围最广的报纸之一。
现任领导
社长、党支部副书记:翟方明
党支部书记、副社长:刘照宏
副总编辑:张 立
组织架构
综合部经理:郑向昱
经营部经理:平海洋
采编中心主任:叶 静
首席记者:王 冰
理事会
章程
第一条 为适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煤炭(田)地质系统新的管理体制和深化改革的需要,发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主管、主办和各煤炭(田)地质单位协办的行业办报优势,加强《中煤地质报》与煤炭(田)地质企事业单位间的联系,建立优势互补、双向服务的办报机制,发挥新闻单位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中煤地质报》的活力,经主管单位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同意,成立《中煤地质报》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认真遵守宪法、国家政策和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积极开拓中国经济新常态下《中煤地质报》改革的新路子,促进煤炭(田)地质企事业单位关心《中煤地质报》的建设和发展,在指导办报、记者和通讯员队伍建设、资金和物资等方面,为报社提供支持;积极促进《中煤地质报》更好地为煤炭(田)地质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为各理事单位服务,为煤炭(田)地质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理事会是在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领导下,由中煤地质报社和有关煤炭(田)地质和煤炭系统企事业单位联合组成的顾问、指导和监督组织。
理事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有关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的煤炭(田)地质企事业单位,与中煤地质报社协商,并经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均可成为理事会的理事单位。每个理事单位派一名领导同志出任理事会理事,原则上由理事单位的法人代表、党委书记或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出任。
第四条 为了便于理事会开展工作,设立副理事长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若干个。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由职工队伍规模较大的理事单位担任。
第五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理事会设立秘书处作为处理理事会日常事务的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各理事单位可委托1名理事代表,与理事会秘书处保持经常联系。
第七条 理事会全体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经理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第八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换届。
第九条 坚持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牢牢坚持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加强理事单位新闻宣传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理事单位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担负起党的新闻舆论工作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的职责和使命。
第十条理事单位的权利:
1.听取理事长和理事会秘书处关于理事会工作和中煤地质报社工作的报告,对理事会工作进行审议,作出决策,实施监督。对《中煤地质报》的办报方针、报道重点、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指导,提出意见与建议,帮助报社改进工作。
2.享受中煤地质报社的宣传报道服务。《中煤地质报》为增强理事单位形象和提高知名度积极创造条件,围绕理事单位的中心工作,组织宣传报道;优先为理事单位提供重点采访报道服务;为理事单位培养通讯报道人才。
3.享受报社的信息服务。优惠刊登理事单位的广告、企业形象专版。为理事单位承办招商、合作、经营开发等业务的咨询策划工作。不定期组织理事单位的考察、学习、研讨、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理事单位的义务:
1.为中煤地质报社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积极为报社撰稿、组稿、提供报道线索和工作信息。
2.按时交纳理事会会费,及时反映读者意见。
3.支持《中煤地质报》的记者通讯员队伍建设、经营等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按照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主办,各理事单位协办的原则,理事单位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开支范围用于行业内订阅发行报纸及相关发行费的开支。
第十三条 根据煤炭(田)地质单位点多面广、流动分散的特点,为提高《中煤地质报》的新闻性、时效性,建立“集订分送”的发行工作新机制,由中煤地质报社按各理事单位的行政机构和职工队伍情况,统一制定发行方案并与邮政发行局配合组织发行工作。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理事会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中煤地质报》理事会。
领导机构
《中煤地质报》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机构
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名誉理事长:赵 平
理 事 长:侯慎建
副理事长:王 勇 王宏伟 郑怀明 彭永忠
王中锋 黄 玢 谢达平 郭晋宁
谭克龙 穆 勇 翟方明
常务理事:赵 平 侯慎建 王 勇 王宏伟
郑怀明 彭永忠 王中锋 黄 玢
谢达平 郭晋宁 谭克龙 穆 勇
翟方明 刘照宏 李 明 魏 臣
黄登龙 刘汉洪 韩力争 武喜尊
刘占库 张曙光 王青平 高俊良
李 学
秘 书 长:翟方明
理事名单
《中煤地质报》理事会第五届理事名单:
赵 平 侯慎建 王 勇 王宏伟
郑怀明 彭永忠 王中锋 黄 玢
谢达平 郭晋宁 谭克龙 穆 勇
李 明 魏 臣 黄登龙 刘汉洪
韩力争 武喜尊 刘占库 张曙光
王青平 高俊良 李 学 张钦文
熊振涛 傅向军 李少荣 刘宗丽
任 乾 曹生贤 王 荣 朱绍寅
徐小连 宋军茂 洪士姚 王战强
许振宇 臧志奇 马 涛 张文祥
翟方明 刘照宏 张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