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7月中牟县建立司法科,1951年冬由司法科改建为人民法院。2004年04月搬迁入中牟县新县城,现址坐落于中牟县商都大道与牟州街交叉口。全院共有人员200人,正式在编人员12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1%,其中硕士12人,占总人数的10%。中牟法院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加强审判管理,为中牟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简介
中牟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04月搬迁入中牟县新县城新址。全院现有人员200人,正式在编人员12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1%,其中硕士12人,占总人数的10%。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设置
中牟县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庭、少审庭、民一庭、民二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审管办、监察室、技术科、信访科、环境保护法庭。狼城岗法庭、九龙法庭、黄店法庭、八岗法庭、刘集法庭、白沙法庭6个派出机构。
法院建设
近年来,中牟县人民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6000件左右。多年来,中牟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切实解决诉讼难、执行难。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我院通过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推行巡回审判、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等扎实有效的便民措施,切实努力解决司法为民中的具体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提高案件质量、效率的前提下,全面加强审判管理。狠抓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评查,加强对案件重要节点的监督,强化审限、质量意识,建立速裁诉执部门,实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提高效率,缩短审判周期,促进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以及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
所获荣誉
近年来,中牟县人民法院多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荣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省级文明单位”、“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获郑州市委市政府“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平安建设“政法工作先进集体”,被郑州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全市先进基层院”、“庭审先进法院”、集体三等功等,并连年荣获中牟县委、政法委颁发的多项荣誉。
2020年3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