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管干部
中管干部
中管干部,也就是在中组部备案的干部,其任免权在中共中央,中组部在“中管干部”任命上有建议权,一般“中管干部”为副部级以上。
简要介绍
“中管干部”的任免决定,通常由中央做出——在这个过程中,组织部门扮演着建议者的角色,中组部要搜集相关人事材料,并形成报告,供中央参考。
中组部有走上台面的时刻,这就是在公开宣布任命一位“中管干部”时,重要的“中管干部”的任命还会有一场干部任命大会。这也是新任干部首次亮相的时候,中组部的代表会来到干部任命大会的现场,可谓是代表中央为新任干部“扶上马”。
2017年10月19日,在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
2024年3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依法惩处沈德咏、盛光祖、李文喜等30名原中管干部。
历史沿革
先来解释一下中组部的“名单”,它的全名叫做“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1952年,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说:“从最初级到最高级的干部,每个人都要有一定的机关来管理。这个制度,我们称之为干部职务名单制。”到了1955年,中共就颁布了这份名单,当时的地厅级以上干部全部归中组部直接负责管理,他们就被称为“中管干部”。
地厅级上面还有省部级,也就是说,最初中组部选择了“下管两级”的方式,这是一份很长很长的名单,而且,随着机构设置的健全,新的机构设立的越来越多,意味着“中管干部”的数量很容易膨胀。新中国成立初,各部委司局级以上的干部开会,一个怀仁堂就可以全坐下。等到打倒“四人帮”,开会就要去人民大会堂了。
1984年之后,中央决定各级党委对干部的管理由原来的“下管两级”调整为“下管一级”。也就是说,中组部不再直接负责管理所有的司局级干部了。
即使如此,“一个怀仁堂”也未必坐下了。除了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副部级以上干部以外,它还包括:中央党校、中央党史研究室等党的机构的领导;中纪委下属监察室、派驻纪检组的负责人;中央管理的社会团体领导;中央管理的国有重点企业领导;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等等。
地方党委组织部也采取了类似的形式管理干部,有所不同的是,相对于中组部缩小中管干部范围的趋势,地方党委组织部特别是省级党委组织部,近年来有扩大干部职位名称表的趋势。比如县委书记以前一般是市管干部,而2009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县委书记选拔应按程序经省级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随着各地推进“省直管县”的试点,县委书记以至县长成为省管干部就成为了普遍现象。
中组部要求:属于中央管理的干部,其档案分散在各地区、各单位的,需要上交中央。也就是说,与普通干部不太一样的是,这些“中管干部”的人事档案往往不在自己的单位。与之相对应的是,省管干部、县管干部的档案,都按照相应的级别,上交到所在的管理机关。
对官员来说,最重要的是自己进入“中管干部”行列后,不光是级别上的上升,仕途空间也得以扩大——之前,除了挂职等干部交流途径,自己任职岗位一般局限在本地区、本系统,而成为中管干部后,跨地区、跨类型任职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领导干部的“空降”现象也常见于“中管干部”。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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