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剂量指的是中药在药剂中的用量,既指单味中药的成人内服一日用量,又指在方剂中各味药物之间的比例用量(相对剂量)和制剂的实际服用量。
单位
古代有重量(铢、两、钱、分等)、度量(尺、寸等)和容量(斗、升、合、勺等)等多种计量方法,用于量取各种性状不同的药物。此外,还有可与上述计量方法换算的“刀圭”、“方寸匕”、“撮”、“枚”、“束”、“片”、“条”等较粗略的计算单位。后世多以重量计量固体药物。
明清以来,普遍采用16进位制,即1斤=16两=160钱。为了统一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自1979年起,中药生产及处方计量一律采用公制,即用千克、克、毫克计量单位。为了换算方便,采取如下近似值:1两(16进位制)=30克(实际上1两=31.25克);1钱(16进位制)=3克(实际上1钱=3.125克);1分(16进位制)=0.3克(实际上1分=0.312 5克)。
用量
用量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药效的发挥。药量太小起不到治疗作用,过大则可造成不良后果。虽然中药绝大部分是原生药,药性比较平和,但也有少数药性猛烈或有剧毒的药物,其用量必须严格控制,以免发生意外。确定中药的剂量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①剂型、配伍与剂量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同一药物单用剂量比复方用量大;汤剂较丸剂、散剂用量大;方剂中的主要药物比辅助药物用量相应要大些。
②药物性质与剂量的关系。常用有效剂量内无毒者用量可稍重,有毒者应将用量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此外,花、叶、皮、枝等量轻质松或芳香走散的药物及药性较强、药味较浓、作用强烈的药物用量宜小;金石贝壳质重沉坠及药性较弱、药味较淡、作用温和的药物用量宜大;鲜品较干品的用量大1~2倍,贵重药物用量较小。
③病情、病程、体质和年龄与剂量的关系。一般情况下,重病、急病和病情顽固者用量宜大,轻病、慢性病用量宜小;新病用量宜大,久病用量宜小;体质强壮者用量宜大,年老体弱和妇女儿童用量宜小。5~10岁儿童的用量是成人的1/2,5岁以下儿童的用量是成人的1/4,乳幼儿应更少。
④季节、地区与剂量的关系。如服用发汗解表药时,炎热季节或南方地区剂量宜减,寒冷季节或北方地区剂量宜稍增。具体用量除峻烈药、毒性药和某些精制、贵重药外,一般中药的常用内服剂量约为5~10克,部分常用量较大的为15~3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