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盐城)产业园总体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空间布局为产城融合核心区和临港产业配套区。产城融合核心区,依托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42平方公里。临港产业配套区,依托大丰港一类开放口岸和大丰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装备和电子信息产业,积极培育临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概况
盐城是中韩产业园建设首批合作城市、韩国在华投资发展产业集聚基地、韩国对华贸易物流集散基地、中韩友好交往窗口城市、韩国游客首选目的地城市。从上世纪90年代初第一家韩资企业落户,盐城先后与韩国12个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及友好交流城市关系,集聚现代起亚、摩比斯、SKI、京信电子等1000多家韩资企业,总投资突破100亿美元,韩国成为盐城最大的贸易伙伴和外资来源国。
园区成立
2015年6月,中韩自贸协定签署,盐城成为中韩产业园地方合作城市;2017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中韩(盐城)产业园,为深化盐韩全方位合作搭建了更新更高的平台;2018年9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园区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方向。
园区建设
近年来,在江苏省委省政府和盐城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中韩(盐城)产业园坚持开放与创新互促并进、产业与城市双轮驱动、改革与服务相辅相成,积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对韩合作迈向更高层级。
对韩合作持续深化。先后与韩国新万金开发厅签订合作备忘录,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等建立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对在盐韩国人士给予“新市民”待遇,在全国率先通过“中韩快捷通道”,提供13架次包机服务,助力DYK、SKI等重大韩资项目复工复产。成功举办三届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承办江苏-韩国企业家合作交流会。
主导产业链式集聚。重点发展汽车、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三大主导产业。汽车产业以东风悦达起亚、华人运通为龙头,集聚韩国摩比斯、SK、美国德纳、法国佛吉亚等零部件企业400多家,累计产销整车近600万辆。华人运通高合汽车实现量产,连续3个月位列豪华品牌电动车月销榜前三。韩国SKI动力电池一期一栋10GWh实现量产,一期二栋17GWh即将建成投产,二期30GWh即将开工建设。新能源装备产业落户天合、润阳、阿特斯、恒源、海泰、百佳、硕禾等企业40多家,产能占全球1/5。电子信息产业集聚中国电子、韩国iA、香港芯宇、台湾正崴等企业40多家,产业规模70亿元。
改革创新纵深推进。抢抓中国(江苏)自由贸易区联动创新发展区获批契机,积极落实中韩FTA政策,复制推广自贸区试点经验,加快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扩大中韩AEO互认成果,扩容中韩盐城产业园发展基金,致力打造中韩高端产业合作新高地、国家全面对外开放示范区、中韩贸易投资合作先行区。与韩国区块链研究教育院、产业人力公团、睿合博世共建中韩企业科技孵化(盐城)基地,建成开放江苏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上电科江苏分院等研发平台,润阳光伏研究院、天合重点实验室即将投入运营。
功能配套加快完善。对标韩国仁川松岛新城,规划6.4平方公里的韩风国际文化名城,建设中韩文化交流中心、科研总部街区、健康医疗街区、名品商贸街区和影视文娱街区“一中心四街区”。建成开放中韩文化客厅、韩国社区、中韩迎宾苑,加快建设中韩文化交流中心、中韩文化广场、中韩国际街区、中韩友好医院、悦达汽车智创园等功能项目,全力打造中韩合作城市新地标。
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中韩(盐城)产业园先后成功获批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全省首批国际合作园区、全省首批中日韩(江苏)产业合作示范园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区联动创新发展区。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全文
国函〔2017〕142号
你们关于与
韩国共同建设中韩产业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江苏省盐城市设立中韩(
盐城)产业园,在山东省
烟台市设立中韩(
烟台)产业园,在广东省惠州市设立中韩(
惠州)产业园。上述3个产业园依托现有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分别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二、中韩产业园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充分发挥对韩合作综合优势,打造中韩地方经济合作和高端产业合作的新高地。要积极落实中韩自贸协定有关规定,加快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努力把中韩产业园建设成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示范区,中韩对接发展战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贸易和投资合作的先行区。
三、
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中韩产业园建设发展。要尽快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中韩产业园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报批。
四、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注重总结经验,在体制创新和政策实施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中韩产业园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