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经济发展局
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委办〔2019〕17号),制定本规定。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并提出相关调整建议,依法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组织落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资源型城市转型相关工作。牵头协调推进全县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对口合作以及苏北发展、南北挂钩合作工作。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牵头研究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及相关政策。参与拟订县级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组织开展全县目标评价考核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参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第三方评价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并推动落实全县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投资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制订并实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规划。统筹重大基础产业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六)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国外贷款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参与研究提出全县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意见。承担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以及统筹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走出去”有关工作。
(七)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县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规划全县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等发展,负责工业遗产保护、工业文化建设和工业、信息产品市场建设。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
(八)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
(九)推进制造强县建设,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十)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协调。制订并实施近期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开展企业信息采集、行业统计分析和产业发展报告等工作,进行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全县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推动提升关键技术的控制力、产业集群的带动力、产业链条的整合力、信息化的引领力和标准的主导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协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品牌、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工作。
(十二)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制订并实施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组织实施有关重大专项,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十三)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盐业专营工作和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发展。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智慧丰县建设等工作,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协调信息服务业领域涉及公共社会利益的重大事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协助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智能制造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制订并实施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培育推广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
(十五)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全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能,负责能源中长期需求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按职责开展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等工作。综合协调全社会节能工作。制订并实施全社会节能规划和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开展节能监察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推进绿色制造工程。指导管理全县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十六)组织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提出创新发展、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十七)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八)培育发展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制订并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龙头骨干企业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产业人才开发,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牵头推进企业减负降本。
(十九)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二十)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拟定县级管理的或经授权制定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二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二)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储备发展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和肉类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按权限拟订并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对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更加聚焦研究大战略、谋划大政策、分析大趋势、推动大项目。统筹改革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打造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制造强县、网络强县。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领和约束作用,提升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能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1. 强化对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县落实的统筹推动和监督评估相关职能,提升国家、省、市宏观政策的执行效果。
2. 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县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3.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4.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健全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县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 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发展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经济发展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3. 与县行政审批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县经济发展局通报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县经济发展局对办结的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确保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县经济发展局要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事项的文件等及时转送县行政审批局,在相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业务上对县行政审批局予以业务指导和配合,并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领导信息
王惠敏,女,汉族,197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无党派人士,现任丰县政协副主席、县经济发展局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科、社会发展科、考核办、国防动员科、体制改革科。
李 勇,男,汉族,198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丰县经济发展局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协助王惠敏同志抓好局全面工作,主抓机关党建、政工、组织人事、离退休干部、信访、意识形态、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粮食产业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粮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信访办、政策法规科;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仓储建设和粮食产业发展科;分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服务中心、粮食局职工学校;协助王惠敏同志分管办公室。
王志新,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丰县经济发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工业经济、企业人才、企业减负、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电动车、统计、能源、资源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工业科、运行监测科、中小企业科、能源科、安全生产科;分管工业技术服务中心。
王晓慧,女,汉族,1986年7月出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丰县经济发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服务业、物价管理、收费监管、成本监审、成本调查、信息化、信用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服务业科、分管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科、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科;分管价格认定和监测中心;分管信息化科、信用管理科。
马  阔,男,汉族,1990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丰县经济发展局党委委员、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投资、行政审批、基础设施、开放型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规划、重大项目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投资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重大办。
于吉勇,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丰县经济发展局二级主任科员。协助王惠敏局长,做好国防动员、企业改制、财政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刘修浮,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丰县经济发展局三级主任科员。协助王惠敏局长,做好国民经济、综合规划、军民融合发展、社会发展、苏北发展、经济协作、目标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刘国风,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丰县经济发展局三级主任科员。协助李勇同志,做好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工作。
李  宁,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丰县经济发展局三级主任科员。协助李勇同志,做好粮食产业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粮食监督检查等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后勤、安全、信访、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发布、舆情监测管理相关工作。
(二)综合科。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统筹组织开展相关研究并提出建议;调节经济运行,研究总量平衡,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宏观调控相关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并开展相关工作;提出经济安全相关政策;承担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全县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编制立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和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有关工作;组织落实国家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负责组织、衔接、落实苏北发展和南北挂钩合作相关事项;承担我县对口支援地区支援业务工作指导,按分工编制实施相关规划;落实我县参与国家西部开发及东西部扶贫协作相关工作,配合市做好相关考核;承担对口合作地区有关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落实我县参与市际间经济合作相关工作;落实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三)社会发展科。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发展年度评估和形势分析;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指导全县产教融合、健康产业发展等工作;参与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综合研判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有关规划、计划;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
(四)体制改革科。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经济体制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解决企业单位改革改制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民营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指导各系统主管部门制定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并依法定程序审批;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组织指导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协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发展与制度建设,组织创业投资企业开展备案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参与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存续期监管工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以及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事中事后监管。
(五)投资科。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拟订全县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措施建议,编制下达县级重大产业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制度;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方向、规模,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投资、技术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落实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推动产融合作;开展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铁路、通用航空、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专项规划;统筹重大基础产业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问题;承担通用航空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统筹落实国家、省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承担县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重大战略;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政策,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省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意见;指导监督和转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建设资金的申请和使用;负责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牵头全县推进“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境外投资,根据职责分工管理境外投资项目;承担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承担局内相关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丰县与外国友好城市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六)能源与资源环境科。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问题,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循环经济等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能源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对外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落实国家、省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业节能等专项资金计划;参与省级能源中长期需求预测预警和发展状况监测;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负责能源中长期需求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按职责开展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新能源产业发展;负责全社会节能的综合协调,实施能耗强度管理;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工业技改项目能评管理工作;制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促进政策;组织协调节能改造和绿色制造重大示范工程,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指导管理全县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七)产业规划科。综合分析和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战略;监测分析、预测工业经济形势,统筹组织开展工业经济政策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和协调实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和产业基地建设;提出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意见建议,指导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转移;推进制造强县建设,指导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培育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制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编制行业规划、专项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信息综合,组织调研活动,起草重要文稿;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家和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指导监督县有关产业引导资金的运行、考核和绩效评价;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改革相关工作。
(八)运行监测科。提出工业经济近期调控目标和促进平稳健康运行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运行监测网络,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信息,开展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承担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综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产业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工业科。负责通用机械等装备制造行业、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和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业、轻工、纺织、医药、食品等消费品行业管理;组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与推广应用,指导高端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推进高端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动全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牵头智能制造工作,负责智能制造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协调推进全县电动车产业发展,承担县电动车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推动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负责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和盐业行业管理职能;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企业人才培训;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
(十)服务业科。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促进全县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监测分析和评价考核服务业运行,综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承担工业文化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动楼宇经济和重点企业的培育;推动服务业品牌化标准化建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统筹重要商品总量平衡,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根据职责分工编制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承担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组织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工作的重点领域,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统筹开展创新驱动、创新发展、“双创”等重大活动和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组织实施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研制开发和产业化示范工程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指导工程研究中心、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集群)发展试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示范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产业创新中心、高技术产业基地等建设与管理工作,审核转报高技术产业项目和自主创新项目;管理归口的高技术产业发展资金;积极推动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和交流;负责推动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技术攻关和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开展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促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工作,培育自主品牌。
(十二)信用建设科。负责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和标准规范;指导促进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应用管理;指导开展信用公共服务,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联系各县级部门和单位信用业务工作;承担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信息化科。负责智慧丰县建设相关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制订相关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安全,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制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制订并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促进企业贯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推动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制订并实施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制定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统计分析;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协调信息基础设施领域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大数据战略的落实与发展;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负责全县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制订电子信息、物联网、集成电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行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等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项目,跟踪推进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智能卡产业和应用推广工作;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产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及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进软件保护和正版化;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协助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四)中小企业科。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负责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态势;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制订并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承担县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科。承担县工业品、农产品、交通运输、房地产等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拟订重要工业品、交通运输等定价标准,研究制定涉农价格管理政策;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承担对依成本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六)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科。组织拟订重大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落实价格调节基金等价格调控措施;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落实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重要价格管理制度,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的拟订和实施工作,拟订重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组织贯彻落实清费政策,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十七)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研究提出落实国家、省、市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县级储备粮管理,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拟订物资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组织实施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等物资和战略、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衔接平衡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审核转报水利、林业、气象、生态等方面建设项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推进实施;参与农村扶贫和农业重点地区开发。
(十八)仓储建设和粮食产业发展科。研究提出全县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属粮食仓储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粮油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和年度考核;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九)政策法规科。组织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负责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建立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要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法制、法律顾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参与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第三方评价工作;指导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的评估督导,负责管理相关资金,对本部门专项资金安排开展督查,提出改进措施建议;负责省、市、县级政府投资或补助(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对政府出资或融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指导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十)组织人事科。承担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出国(境)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人事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人员编制
县经济发展局机关行政编制4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科长(主任)35名,其中,科长(主任)20名,副科长(副主任)15名。
其他事项
县经济发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县经济发展局行政权力事项按《丰县经济发展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规定执行,在《丰县经济发展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置或行使行政权力。
本规定由县委县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5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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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