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委办〔2019〕17 号),制定本规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统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起草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拟订和管理全县各类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法律、 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 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 饮业、房地产业及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公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金融、交通、邮电、社会保障、公用事业、 地质勘查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人口就业、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公布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高质量发展等各类统计监测评价,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和推进各部门、各行业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八)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组织实施全县经济 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应用,协调和指导全县现代化统计体系建设。
(十)落实全县统计法治监督责任,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执法 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和有关统计资料的交换工作。
(十二)加强和推进统计队伍建设,负责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初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 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宣传、接待、后勤、安全、信息化等工作;依法起草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统计系统国家、省、市、县经费的 财务管理;负责统计信息网的管理维护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 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代为管理丰县调查局干部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对全 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承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事务,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用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全县的统计巡查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承办监督涉外调查活动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二)综合核算科(服务业统计科)。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承担全县高水平小康监测、高质量发展监测、特色小镇监测、市对县目标考核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承担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发布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全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核算和管理全县及各镇(街道) 地区生产总值;会同有关部门牵头编制全县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指导全县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按照省、市、县要求,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组织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企业、互联网相关新经济、财政金融、交通运输等相关统计调查;开展派生性服务业统计监测;负责牵头重大统计制度改革的落实;牵头制定、修订和落实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 牵头负责指导协调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人才资源、人口、工资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 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 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 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 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专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综合整理 和提供工业统计数据;利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工业运行及景气状况进行监测;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组织实施科技、企 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农业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 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及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科技、能源、资源、环境、气候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全县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考核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煤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人员编制
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 11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3 名;正副科长(主任)5 名,其中,科长(主任)3 名,副科长(副主任)2 名。
领导信息
雷霄: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赵晓松:党组书记 协助雷霄局长抓好全局工作,主抓党建、意识形态、综合考核、人事、信息化、调研信息、机关建设等工作。
齐媛媛: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综合核算、投资、建筑业、房地产、高质量考核、妇联等工作,分管综合核算科、投资科。
刘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工业、科技、能源、人口、劳动工资等工作,分管工业科、专业统计科、人口劳资科。
王正波:江苏省统计局丰县调查局局长 负责贸易、农村经济统计、住户调查、畜牧业统计,分管调查局、贸易科、普查调查中心。
李留鹏:三级主任科员 负责服务业、名录库、法制双基工作,分管服务业统计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刘海涛: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纪检监察、工会、信访、安全生产、综治、老干部、帮扶等工作,协助赵晓松书记管理党建、意识形态、调研信息,分管政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