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刑口占
明代袁崇焕诗作
《临刑口占》是明代军事家、诗人袁崇焕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此诗前两句说生前:叹事业不成,功名不就由于被害,一切都完了,表达了对抗金事业半途而废的沉痛惋惜。后两句说身后:一不愁无勇将,二他的忠魂依旧守卫辽东。全诗写得慷慨悲壮,感情真挚。
作品原文
临刑口占1
一生事业总成空2,半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守辽东3。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1.临刑:此指面临磔刑。口占:作诗不起草稿,随口吟诵而成,如口占一绝。
2.事业:指诗人立志报国,抵御强敌,维护大明王朝社稷永固的事迹。
3.辽东:都司名。明代洪武四年(1371年)设立辽都卫,八年(1375年)改为辽东都司。治所在定辽中卫(今辽阳市),辖区相当今辽宁大部。明正统后因兀良哈诸族南移,渐失辽河套(今辽河中游两岸地区)。自天启元年(1621年)至崇祯十五年(1642年)间,全境为后金(清)所并。
白话译文
我这一生的事业到头来都是一场空,半辈子的功业和名声都好像是在梦中一般。
在我死了以后不用发愁没有英勇的将领,我忠诚的灵魂依然守候着辽东这片疆土。
创作背景
明思宗朱由检登基改元崇祯后,任命被排挤而告老还乡的袁崇焕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使,总督蓟辽、登、莱、天津军务。皇太极见无法战胜袁崇焕,遂使反间计,通过把俘虏的太监放回传话,说袁崇焕与后金私下有谋反密约。“会我大清设间,谓崇焕密有成约,令所获宦官知之,阴纵使去。其人奔告于帝,帝信之不疑。”朱由检不听臣子的劝谏和关内外吏民的求情和哭号,于崇祯二年(1629)十二月,将袁崇焕逮捕入狱,以“谋叛”罪于次年八月“磔崇焕于市”(《明史·袁崇焕传》)。此诗是作者在临刑前的口占,由行刑监官笔记文员记录下来。
作品鉴赏
整体赏析
这首是一首绝命诗,此诗前两句说生前:叹事业不成,功名不就由于被害,一切都完了,意谓过去自己为国家安危浴血奋斗了一生的功绩和名声都被这冤屈的罪名所抹杀,表达了对抗金事业半途而废的沉痛惋惜。后两句说身后:一不愁无勇将,二他的忠魂依旧守卫辽东。作者对国家前途仍然抱有信心,相信自己死后,会有后继者接替自己的事业,英勇抗敌,而自己虽然不在人世,但忠魂依然会飞到过去坚守的沙场辽东,去迎击敌人。
作为民族英雄,袁崇焕报国之心难能可贵;作为忠臣,其忠于大明王朝天地可鉴。而以忠魂守卫辽东,只能说明生前抗金的决心,实际上却于事无补。至于勇将却是难寻了,由于明末统治集团的极端腐败无能,再没有人愿意为明王朝英勇奋战了。在袁崇焕死后三十多年,明王朝悲惨地覆灭了,崇祯帝也落得了自缢的可悲下场。
通过这首最后的遗诗,作者向世人表白,自己无论生死都是明廷的勇将和忠魂,驳斥了硬安给他的莫须有的罪名。郁达夫先生说:“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斯人已逝,灵魂永驻。历史,在演绎着凤凰涅槃的传说。数百年后,这只凤凰,集结香木,浴火重生。
名家点评
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石瑞良:这首绝句是袁崇焕临刑前随口而作。诗中述说了自己的坎坷经历及壮志未酬的深深遗恨,表达了大义凛然、以身殉节的豪迈气概。作者从回顾“一生事业”起句,简练的语言概括了自己数十载风风雨雨的坎坷经历。(《袁崇焕诗赏析》)
作者简介
袁崇焕(1584—1630),明军事家。字元素,广东东莞人。万历进士,曾任福建邵武县令、兵部职方主事。天启二年(1622年)单骑出关考察形势,还京后自请守辽他筑宁远(今辽宁兴城)等城,曾先后击退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亲率的后金(1636年改国号为清)军的进攻,升授辽东巡抚。崇祯帝即位,授他兵部尚书衔,督师蓟辽。崇祯二年(1629年)后金军绕道自古北口入长城,进围北京。他星夜驰援,因崇祯帝中反间计,以为他与后金有密约,被冤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1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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