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
股东大会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EGM]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
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
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
股份有限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
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法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
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
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
股利政策等。
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就是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之前的某个设定日期,这天持有公司股票的的投资者就会被登记成为股东,有资格参与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对临时
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