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公主
三国时期魏国公主
临汾公主曹氏(?-?),三国时期魏国公主,父母不详。魏明帝时,特进曹洪的乳母当与临汾公主的仆人一起祭祀无涧神,关内侯司马芝将他们关进监狱。卞太后派黄门官传她的命令,为二人求情。司马芝上奏魏明帝,说他们淫祀,魏明帝褒扬了司马芝
基本介绍
临汾公主,三国时期曹魏公主。
魏明帝时期,特进曹洪的乳母当以及临汾公主的仆人一起祭祀无涧神,关内侯司马芝将他们关进监狱。卞太后派黄门官传她的命令,为二人求情。
魏明帝继位以后,赐给司马芝关内侯的爵位。不久,特进曹洪的奶妈当,和临汾公主的侍者共同祭祀了无涧神,被关进监狱。卞太后派遣黄门官到官府中传达她的命令。司马芝不让通报,当即下令让洛阳监狱把这二人拷打至死,然后上奏章说:“凡是应该判处死刑的罪犯,按理都应该先上表奏明,等候圣上批复。以前圣上下制书命令禁止淫祀,以端正风俗。现在这些犯人兴妖作怪的罪行,刚刚审讯出供词。黄门官吴达就来见臣下,传达太皇太后的命令。臣下不敢接见使者,害怕命令中有救援保护犯罪者的意思,这个命令让圣上听到后,就会不得已下令把犯人们保护起来。这一切又都是由于臣没有尽早把事办完,就是臣下的罪过了。因此臣冒犯了日常的规定制度,马上命令洛阳县把她们拷打死了。臣下擅自施行了刑戮,谨等候圣上予以诛罚。”魏明帝亲笔批复说:“看了你的奏章,已经了解了你的真心。你想要奉行禁止淫祀的诏书,所以权宜从事,做得对啊!这是你奉行诏书的诚意,有什么可谢罪的呢?以后黄门官再去你那里,千万不要接见。”司马芝做了十一年官,多次评议那些法令律条中不便施行的条款。他处在公卿中间,都根据正道办事。正赶上各位亲王来朝见,和京城里的人交结,司马芝因此被免官。
家族成员
父亲:不详,一说为曹操
母亲:不详。
相关史料
裴松之注《三国志 卷十二 魏书十二》:魏明帝即位,赐爵关内侯。顷之,特进曹洪乳母当,与临汾公主侍者共事无涧神系狱。卞太后遣黄门诣府传令,芝不通,辄敕洛阳狱考竟,而上疏曰:“诸应死罪者,皆当先表须报。前制书禁绝淫祀以正风俗,今当等所犯妖刑,辞语始定,黄门吴达诣臣,传太皇太后令。臣不敢通,惧有救护,速闻圣听,若不得已,以垂宿留。由事不早竟,是臣之罪,是以冒犯常科,辄敕县考竟,擅行刑戮,伏须诛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17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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