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教育局,是
临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8个内设机构、监察室以及6个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2、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监督管理局所属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推荐、考察、考核、任免其主要领导干部;推荐、管理市管高中领导干部。
5、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6、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管理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审核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8、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局所属学校党建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9、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0、制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指导、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2、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13、统筹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高职高专教育和继续教育。
14、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
15、指导教育学会、职教学会、成人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有关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临汾市教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监察室以及6个
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计划统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科、思想政治教育科、教师工作科、
临汾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内设机构和监察室的岗位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政务应急、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
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推荐、选拔市管高中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市属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市级学会协会工作;牵头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教育行政干部培训、表彰奖励及教育系统人才援藏援疆工作。
(三)计划统计科
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承担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承担局机关、所属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所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监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
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规划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推进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军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疫病防控、食品卫生工作。
(五)职业教育科
承担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指导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成人教育和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高职高专教育。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拟定民办教育有关政策措施,审批、撤销民办普通高中、民办职业高中。
(六)思想政治教育科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承担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校园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七)教师工作科
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法规;指导全市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师师德、职称改革评审、交流聘任、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基地建设;负责语言文字相关工作。
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定督导评估方案和标准;督导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牵头组织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承担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
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现任领导
牛福生 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主持市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室、教育系统党建、组织、统战、宣传、人事和机关党建工作。分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王小彦 负责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分管基教科、教研室。
王 林 负责幼儿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高等教育和行政审批工作。分管职成科、幼教中心、行政审批大厅教育窗口。
刘水东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管功克 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教师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分管教师工作科、政教科。
房小平 负责教育督导、信访、安全、装备工作。分管教育督导室(政策法规科)、安全中心、装备中心。
刘占科 负责电教馆工作。分管电教馆。
张锁定 负责规划财务、统计、学生资助、教育扶贫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资助中心。
张宝仓 主持市招生考试中心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