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教育局,在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
检查和信息反馈,具体由办公室负责,贯彻实施情况应及时向班子成员汇报,以便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出现的实际问题,适时调整或变更决策。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研究本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发挥市政府教育决策的咨询、参谋功能;指导本市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编制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制订并组织落实本市教育教学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适应现代教育需要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理构建教育结构,调整学校布局。
(三)统筹管理本市普通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教育,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组织和实施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四)管理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管理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材建设、图书实验室建设及教育网络建设等工作,指导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市校办企业、勤工俭学和后勤社会化工作。
(五)主管全市教师工作;制订教师管理有关政策、制度,统筹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职工聘用、调动与师范毕业生的就业与指导工作;负责教职工劳动工资、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奖惩及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核定学校人员编制;组织指导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及其他各类培训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任免学校领导干部。
(六)统筹管理全市教育事业经费,监督指导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的收费标准;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学校基建、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参与教育基建项目的招标投标、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督。
(七)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外籍人员来华教学以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职责
1、掌握全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情况及工作动态;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协助领导做好各科室的协调工作。
2、做好局机关学习会、领导班子会议、全市性教育工作会议及校长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会议决定,及时反馈执行决定情况。
3、负责组织制订局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起草全局性文件、工作总结,并做好大事记;审核以教育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各种文稿。
4、负责全局文书、机要、文书档案和文印工作,协助做好机关的保密保卫工作。
5、协调并做好局机关对外联络、生活接待和车辆管理工作,协助机关工会搞好机关集体福利。
6、建立、完善机关规章制度,协调处理各科室职责范围以外的有关工作。
7、健全全市教育信息网络,认真做好教育信息的采集、编报及对学校教育信息考核等有关工作。
8、做好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
9、督促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做好上级对局机关考核有关准备工作。
10、做好党务工作,加强党的建设。
11、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和信访等工作。
人事科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对知识分子的各项方针、政策,协调落实好统战政策,主动关心教职工生活,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2、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的管理和调配、预测,制订师资需求目标及措施,做好教职工的定编、考核等工作,对师资的流动进行规划和调控。
3、做好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职务评聘、毕业生转正定级、教师奖惩及劳动纪律管理等工作。
4、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做好学校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班子考察、调整及任免工作。
5、负责师训、干训管理,做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师德培训和新任校长上岗培训等工作。
6、负责面向全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申请对象的审核、体检和能力测试等工作。
7、负责办理离退休等有关工作,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办理阅档、转档等有关手续。
8、负责全市教师的计划生育工作,分年度对教师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
教育科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执行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和适合本市的补充规定,努力提高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的教育质量。
2、制订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的事业发展计划,加强教育管理,促使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3、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普通教育、幼儿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所管辖学校(幼儿园)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4、负责德育、团队工作。对所管辖的受教育者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律、国防、民族团结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普通中小学的团队组织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5、负责安全教育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省、地、市等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文件精神,对师生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完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制度,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
6、做好体卫艺工作。健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体卫艺工作组织体系,领导、指导、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经常性的体卫艺工作,确保学校(幼儿园)的体卫艺工作质量。
7、指导、监督、检查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部署和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双百培训工程”、“双证制”教育培训和其它农民培训工作;协助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失土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有关农民培训工作。
8、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落实有关行政审批的政策和法规,按程序做好审批、年检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9、做好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工作。
10、负责对全市中小学学生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并做好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的考核工作。
计财科职责
1、指导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工作,编制预算分配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2、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和教育基建工作。加强学校校舍监测,制订并组织实施校建校改规划。严格按基建程序加强管理,指导帮助学校抓好施工进度、质量的监督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及预决算等工作。
3、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财政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搞好会计业务辅导。管好用好局内预算内外经费。
4、负责指导学校的后勤、总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努力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
5、负责教育事业的统计工作。
6、协助做好局内房屋维修、财产管理等后勤工作。
督导室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督导工作。
2、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情况以及局规定的有关事项。
3、反映基层学校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局指派的教育工作中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评价考核各镇(街道)、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抓好典型,总结经验。
5、采取多种形式培训督导人员,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对教育督导、评估标准等有关的教育科研项目进行专题研究。
教育工会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工会部署的各项任务,主动配合局党委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2、认真执行市教育工会的决议和决定,逐步推行校教代会制度,促进学校民主建设。
3、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责,做好师德教育,积极开展“三育人”活动。
4、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5、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会经费筹集管理与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招生自考办职责
1、宣传贯彻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努力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2、组织大中专院校招生的报名、考务、体检、资格审查和投档等工作。
3、负责全市初高中招生的各项工作。
4、协助搞好高中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负责各级各类的考籍管理等工作。
5、积极做好自学考试的有关考务工作。
6、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自学考试的助学工作,为考生及时征订、代购有关教材、资料。
7、主动协助上级招生办做好招生有关工作。
生产设备科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勤工俭学有关政策,负责组织、指导勤工俭学工作。
2、负责指导生产劳动基地和生产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协助有关科室开展对劳动技术教育的教育研究工作。
3、负责对校办企业的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锅炉安全使用等工作。
4、编制本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制定各类学校图书馆(室)、实验用房、仪器设备和图书的配备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指导本市中小学教学仪器、体育、艺术、卫生、电教和图书等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管理与使用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年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装备年报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实验教学业务指导和中考实验操作考查等工作。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技术中心职责
1、负责编制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开发和推广使用中小学配套教育教学电子音像教材、教辅资料和网络资源;建设和完善本市现代教育教学资源库。
4、负责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实验的指导、管理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提供现代教育技术的业务咨询,开展专业人员和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教育知识与技术培训。
5、开展全市教育信息化(电教)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6、负责临海政府网、效能网、台州教育网的信息采集与发布。
教科所工作职责
1、制订本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做好征题、立项、成果鉴定、评奖及推广工作。
2、抓好学校教科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构建市教育科学研究网络。做好教育科研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与表彰工作。
3、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管理。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处理好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的关系,处理好推广与研究的关系。
4、指导和推动群众性的教育科研活动。加强对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训指导,主要是教育科研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的指导;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重点和前瞻性课题的重点指导;加强对学校教师成功经验总结的指导,帮助写出质量较高的成果报告,并进行推广。
5、开展教育政策和信息的调查研究,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决策服务。
6、根据本地教育教学的实际,组织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项目研究。
7、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8、完成规划课题的研究任务。
9、做好信息咨询服务。
10、编辑教育研究学术期刊(不定期),为校长和教师提供论坛,为提高校长、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服务。
监察审计科职责
1、监督检查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2、、经批准,初步核实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3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受理全市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党员、教师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劳动纪律、师德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全市中小学财务内部审计和校级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积极配合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对教育基建工程的审计工作。
6、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研室工作职责
1、依据国家教育方针,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开展当地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工作和教材建设的有关工作,为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2、根据基础教育性质、目的、任务和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研究教育思想、教育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手段、课程评价,研究开发教育资源,探索教学规律。组织专职教研人员和广大教师参加的教学工作研究(问题研究)和教学科学研究(课题研究)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在职教师的专题性研修活动。
3、以现代教育思想指导学校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形成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创设条件,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过程。指导学校实施课程方案,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优化教学过程,保证学生自主学习、活动的时间。组织指导教学改革试验,总结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4、制定教学常规制度,提出执行课程方案和使用教材的意见,并督促检查学校贯彻落实;监控中小学校的教学质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和必要的统一测试、命题和对测试结果处理、评价,并把评价结果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评审认定本地区优秀教学成果。
5、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划,组织编写教材(含乡土教材、实验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组织教材试验工作;提出学校教学用书选用意见;检查学校使用教学材料的情况。
领导班子
局长 蒋友辉 主持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先德 协助局长书记分管人事、师训、干训、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分管科室:人事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凌晨 协助局长书记分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社区教育,分管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行政审批、语言文字、关工委工作。分管科室:教育科(行政审批科)、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技术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曾荣华 协助局长书记分管组织、宣传、统战,分管机关政务、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信访和党务工作,联系工、青、妇。分管科室:办公室。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郭华存 主持局纪委工作;协助局长书记分管效能建设、纪检信访、监察、审计工作。分管科室:监察审计科。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金先顺 主持教育工会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教育督导、招生自考。分管科室:教育工会办公室、督导办公室、招生自考办。
党委委员周灵宏 协助局长分管计划、财务、教育扶贫、统计、校网调整、教学装备、勤工俭学、基本建设、校舍(设备)安全、政府采购、消防、应急管理、综治与安全保卫等工作。分管科室:计财科(教育资助管理中心)、生产设备科、安全管理科(待批)。
会议制度
(一)局班子会议
1、局班子会议由局长或书记或局长委托其他班子成员召集并主持,全体正副局长和党委委员参加会议。
2、局班子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指示:研究部署教育系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研究全市教育的发展规划,对教育、教学重大改革问题进行决策讨论,决定教育局内部机构变动,所属干部任免及处分。研究当前教育工作的重要问题;讨论决定局内各科室、所属学校(单位)提交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研究机关职工生活;分析教育形势,通报情况,研究措施,部署工作。
3、局班子会议的议题由局长或书记或局长委托召集会议的班子成员确定。各科室需要提交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应有专题材料,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汇总后向局长、书记或主持会议的班子成员报告,确定议题。
4、局班子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办公室负责局班子会议的记录,必要时编写会议纪要,印发给有关科室及有关学校执行。
5、局班子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定为星期五晚上。如有特殊情况临时召集,或推迟召开。
(二)中层干部会
1、中层干部会由局长、书记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并根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
2、中层干部会主要任务及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决定、指示。
(2)通报教育形势,部署检查和总结各个时期全市教育工作,讨论、审定以局名义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重要请示和工作报告。
(3)上级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汇报及确定贯彻措施。
(4)本局年度工作计划的审定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5)对召开全市性教育工作会议的有关事项的确定。
(6)听取各科室及所属学校的工作汇报。
(7)局领导认为应提交中层干部会议研究的其它事项。
3、中层干部会议题由局长、书记或局长委托召集会议的副局长确定。各科室需要由中层干部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由办公室汇总后向局长、书记或副局长报告,确定议题。
4、中层干部会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三)机关干部会
1、机关干部会由局班子成员主持,机关全体同志参加(包括教研室全体教研员)。
2、机关干部会的主要任务及内容: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理论,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和管理业务知识并组织讨论,逐步深化;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部署市教育局重要工作,通报全市教育重要情况。
3、机关干部会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定为星期一晚上。如有特殊情况临时召集,或推迟召开。
(四)全市性工作会议
机关各科室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应力求精简,注重实效。需请学校正职校长书记参加的会议要经局长或书记同意,并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其他对象参加的会议要经分管局长同意,由各科室负责通知。报经同意后的会议要列入月工作要点,同时接受办公室的协调和安排。
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局班子会议议题确定前,一般应征询班子成员的意见。班子成员如对会议议题有异议的,应在会议召开前向会议主持人提出。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班子会议的,班子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班子会议报告。
2、准备材料。按照确定的会议议题,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科室做好会议文件、材料的准备。各科室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比较完整成熟的文件和材料,送交局班子讨论。
3、提出方案。会前由办公室协同有关科室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提供会议主持人选择。
(二)决策程序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严格议题、充分讨论、民主决策,并做好会议记录。
地理位置
地址:高埠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