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教育局是丹东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是主管丹东市教育工作的部门,现任丹东市教育局局长
马文艳。
历史沿革
2013年,丹东市教育局下发了《丹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丹东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日常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的意见》,对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书包重量、作业量、教学质量监测、成绩排榜、教辅材料征订等做出严格规定,开展“教辅用书规范管理先进校”和“书包规范管理先进校”评选活动,使规范办学行为规则落实到实处。
2017年,丹东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丹东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认定了11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奖补资金575万元,普惠性学位覆盖率达到69%。实施农村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水平和质量提升计划,投入扶持资金487万元,对32所提出晋级要求的乡镇中心园进行扶持,达到四星级8所,三星级24所。实施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工作方案,成立了五个市级中心教研组,建立了10个研究基地。
2019年8月1日,丹东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和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提出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管理市直教育系统的资产。
(四)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市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编写和审核基础教育的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协调管理全市高等教育、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制定地方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指导性文件,指导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教材建设等工作。
(六)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上各类教育工作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及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和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市直并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二)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做好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奖惩、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学校和直属事业部门的党建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全地区学校的生产教育、仪器装备、基本建设的统筹规划、指导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信息宣传、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应急、8890、信访工作;负责外事、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重要材料综合、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教育法制工作;协调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财务审计科
负责拟定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拟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善工作,直属学校校舍修建的统筹规划和计划指导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和指导国家、省、市下拨的教育经费和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全市教育收费政策、收费标准,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全市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制度,参与拟订并督促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及资本运营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改革发展政策及指导文件;负责对幼儿园开展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建立定级评估制度,实行动态分类管理,规范学前教育内容和办学行为;负责全市幼儿园园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培养和考核;负责指导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改革工作;负责统筹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及班主任德育成果评定工作;负责指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中小学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实验教学和信息技术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发展提升和教育教学成果的审核评定工作;负责指导基础教育学校社团工作、综合实践活动(研学旅行)课程设置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及竞赛工作;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学历及学生奖惩工作;负责管理、审定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教材,组织审定编写地方教材,管理学校校本教材。
高职成教科
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评估实训基地建设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专业设置、学籍和学生毕业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师训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育专家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审批工作,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宏观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市政府与属地省属高校有关事项。
学校安全与体卫艺教育科
拟定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和相关教学改革工作;拟订地方相关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负责组织协调中小学生和中等职业学生参加国际、国内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督导科
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督学队伍建设,指导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全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建立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对全市教育质量进行评估监测,对全市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建议,承担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人事科
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奖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工作等。
党建工作科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群团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老干部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干训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协调扶贫工作。
现任领导
马文艳:丹东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关成江:丹东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
郭辉:丹东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齐国新:丹东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姜春波:丹东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华:丹东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所获荣誉
2012年,丹东市教育局获得教育部、中国教育报“2012事业发展特别贡献奖”。
2021年6月,授予“辽宁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1月,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