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盐务管理局
丹江口市政府工作部门
丹江口市盐务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湖北十堰市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制定我市盐业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向省盐业主管部门提报年度计划、计划执行情况;
3、执行国家计划,平衡下达全市盐产品产销计划,并组织盐产品的调配、供应;
4、负责对全市盐业企业的盐政、盐务管理工作,依法对我市盐的生产、流通和市场进行管理,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并受理下级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对盐业批发、零售许可证及运输准运证的核发和验审工作;
6、承担全市盐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省、市盐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业务科、盐政稽查大队等。
领导介绍:
邓长举:市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附注:丹江口市盐业公司主要负责全市食用盐、畜牧、工业用盐的供应工作,为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的下属企业,与市盐务管理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01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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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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