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关注于法的拘束力的根据或来源问题。作者认为,首先,在对于凯尔森学说的理解过程中,基础规范的预设可以被认为是建构了实定法的
规范性来源,其次,这种对于凯尔森学说的理解提出了超国家的和可以直接适用的法以及其它
规范的正当性问题。围绕基础规范所存在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对如下问题的回答而获得解决:(1)谁预设了基础规范?(2)可以采取一种令人信服的方式为基础规范做辩护吗?(3)这个预设产生了什么样的后果。本书对于哈特的学说进行了考察,认为内在视角的
观点本身是摇摆不定的,并且认为,法律论证的最终尺度在于大众对于法律的观点。在本书的最后一部分,作者对欧洲法庭同各成员国的法庭之间的关系中所隐含的危机进行了考察,认为,本书第二部分中所提出的基础规范作为法律论证的基本预设的观点在当下时期可以通过引入
民主制来发挥效力。
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 (共11册), 这套丛书还有 《
20世纪德意志法哲学发微》,《
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
早期启蒙的自然法理论》,《
马克思的社会与政治思想》,《财产与德性》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