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宰相贺赦表
唐代白居易创作的散文
《为宰相贺赦表》是唐代白居易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为宰相贺赦表
臣某等言:伏奉今日制书,大赦天下者。臣与百执事奉扬宣布,与亿兆众蹈舞欢呼。自天降和,率土同庆,臣等诚欢诚忭顿首顿首。伏惟皇帝陛下出震御极,建元发号,大明升而六合晓,一气薰而万物春,肆眚措刑,涤瑕荡秽,凡在黔首,纳于欢心。矧又祗祀天地,孝享宗庙,蠲减租赋,策征贤良,褒德及先,赏功延嗣,敬宾养老,念旧睦亲,生人之积弊尽除,有国之颓纲必举。况陛下承二百祀鸿业之重,纂十一圣耿光之初,始奉严禋,新开宝历,天下之目,专专然观陛下之动,天下之耳,禺禺然听陛下之言。斯则陛下出一言,不终日必达于朝野;举一事,不浃辰必闻于华夷。当疲人求安思理之秋,是陛下敬始慎微之日,苟行一善,则可以动人听而式歌舞,况具众美,信足以感人心而致和平。康哉可期,天下幸甚!臣等谬居重位,幸属鸿休,惭窃股肱,喜深骨髓,欢忻悚跃,倍万常情。无任鼓舞庆幸之至。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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