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
任昉所作表文
《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是南朝文学家任昉创作的一篇表文。被萧统收录于《文选·卷三十八》中。
作品原文
臣鸾言:被台司召,以臣为侍中、中书监、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杨州刺史、录尚书事,封宣城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加兵五千人。臣本庸才,智力浅短,太祖高皇帝笃犹子之爱,降家人之慈;世祖武皇帝情等布衣,寄深同气,武皇大渐,实奉话言,虽自见之明,庸近所蔽,愚夫一至,偶识量己,实不忍自固於缀衣之辰,拒违於玉几之侧,遂荷顾托,导扬末命,虽嗣君弃常,获罪宣德,王室不造,职臣之由。何者?亲则东牟,任惟博陆,徒怀子孟社稷之封,何救昌邑争臣之讥,四海之议,於何逃责?且陵土未乾,训誓在耳,家国之事,一至於斯,非臣之尢,谁任其咎?将何以肃拜高寝,虔奉武园,悼心失图,泣血待旦,宁容复徼荣於家耻,宴安於国危?
骠骑上将之元勋,神州仪刑之列岳,尚书古称司会,中书实管王言,且虚饰宠章,委成御侮,臣知不惬,物谁谓宜?但命轻鸿毛,责重山岳,存没同归,毁誉一贯,辞一官不减身累,增一职已黩朝经,便当自同体国,不为饰让。至於功均一匡,赏同千室,光宅近甸,奄有全邦,殒越为期,不敢闻命;亦愿曲留降鉴,即垂顺许,钜平之恳诚必固,永昌之丹慊获申,乃知君臣之道,绰有馀裕,苟日易昭,敢守难夺,故可庶心弘议,酌己亲物者矣。不胜荷惧屏营之诚,谨附某官某甲奉表以闻,臣讳诚惶诚恐。
作者简介
任昉(460年—508年):字彦升,小字阿堆,乐安郡博昌(今山东省寿光市)人。南朝文学家、方志学家、藏书家,“竟陵八友”之一。幼年时刻苦好学,才华横溢,知名乡里。
十六岁时,被刘宋丹阳尹刘秉聘为主簿,后被朝廷征召,任太常博士、征北行参军。齐永明二年(484年),被丹阳尹王俭聘为主簿。后来进京官拜尚书殿中郎,随后又调任为竟陵王萧子良的记室参军,后因父丧而辞官。服丧期满后被任命为太子步兵校尉,掌管东宫书记。
永元末年,任司徒右长史。梁高祖萧衍即帝位后,任命任昉为黄门侍郎,接着又升任吏部郎中。天监二年(503年),出任义兴太守。此后先后出任吏部郎中、御史中丞、秘书监、领前军将军。天监六年(507年)春,出任宁朔将军、新安太守。天监七年(508年),任昉在任上去世,终年四十九岁。追赠太常卿,谥号“敬子”。
参考资料
卷三十八 表下.国学导航.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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