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
汉语词汇,读音为zhǔ tǐ,意思是指事物的主要部分;
哲学上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法中指国家主权的行使者与义务的承担者。
1. 指君主的统治地位。
2. 事物的主要部分。
3. 哲学名词,和“客体”相对。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
4. 法学用语。民法中指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法中指国家主权的行使者与义务的承担者,即国家。
《
汉书·
东方朔传》:“﹝ 接舆 、 箕子 ﹞使遇明王圣主……图画安危,揆度得失,上以安主体,下以便万民,则 五帝 三
王之道可几而见也。”
章炳麟 《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今日 广西 会党,则知己为主体,而西人为客体矣。”
毛泽东 《
青年运动的方向》:“革命的主体是什么呢?就是 中国 的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