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划
功能区划
主体功能区划是指在对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的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以自然环境要素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系统特征以及人类活动形式的空间分异为依据,划分出具有某种特定主体功能的地域空间单元
主体功能区的定义有很多种,从开发内容上可以定义为提供工业产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城市化地区,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农业地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生态地区等。
主要问题:1.空间结构失衡。
2.农村地区盲目开发严重,导致耕地减少过多、过快。农、产、品供给安全遭受挑战。
3.生态地区肆意开发和城市地区开发强度过高,导致生态系统整体功能退化,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
主体功能区可以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8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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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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