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授权
其他机关、单位没有提出定密授权申请的情况下,主动授予其必要的定密权限
主动授权是指授权机关可以根据保密工作需要,在有关其他机关、单位没有提出定密授权申请的情况下,主动授予其必要的定密权限。
为了与保密法上收定密权限的法律精神保持一致,防止授权机关随意授权,导致定密权主体过多、过滥的情况发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将主动授权的范围作了限制,规定“授权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承担本机关定密权限内的涉密科研、生产或者其他涉密任务的机关、单位,就具体事项作出定密授权”。也就是说,主动授权只能在授权机关有涉密科研、生产或者其他涉密任务的情况下,才可以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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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9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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