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精神(英subjective spirit; 德subjektiv Geist)指的是德国黑格尔用语。精神哲学的第一部分。指在主观精神阶段、精神尚处在概念中,还没有使它的概念成为具有客观性的东西,还没有展现于
法律、
道德、
风俗习惯和
社会制度之中,具有主观性。
意识是“精神现象学”研究的对象。在这个阶段,精神作为间接的、明显的意识,也就是把灵魂中只是潜在的区别明白地表现出来,成为“自我”与“独立的对象”的意识,意识与外在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精神”是心理学研究的对象。“精神”是“灵魂”与“意识”的统一。是种直接的整体,它表现为自己决定自己的独立主体的意识,扬弃一切外在于精神的异己性,精神的对象不是外在的。精神中的主客之分在主体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