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政府委托,起草和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计划和远景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旅游法规,制订全市旅游行业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度假区、开发区、旅游景区景点、
旅游设施、旅游产品的规划、建设、开发和
促销。
机构职责
丽江市旅游局工作职责
(一)受市政府委托,起草和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近期计划和远景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有关旅游法规,制订全市旅游行业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度假区、开发区、旅游景区景点、
旅游设施、旅游产品的规划、建设、开发和促销。
(四)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的培育和管理,组织对外宣传促销,组织和招徕更多中外游客。
(五)负责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人才培养,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六)负责全市旅游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上传下达、行文发文、行政后勤、财务开支、人事档案、车辆调度、统计、接待、信访等工作。负责监督下属各单位政纪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督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
(二)行业管理科
负责全市旅行社和旅游星级饭店的审批、评定、复核、年检工作。负责对全市旅游行业实施管理和规范,旅游市场的清理整顿和导游证发放、年检、旅游汽车、旅游购物店、餐馆的资格认证和管理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
负责全市旅游业近期计划和远景目标的编制和实施,旅游项目的论证和储备,旅游项目资金的协调和争取,旅游景区景点的等级评定、复查和指导管理工作。
(四)市场促销科
负责旅游促销,组织参展、收集国内外旅游市场信息,与新闻单位沟通。
(五)下属三个事业单位
机构概况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督查、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综合考评、对外宣传资料及文稿审核、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对全市文化和旅游节庆进行审核等工作。
政策法规科
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文化和旅游的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
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法制建设工作,负责依法治市、法制政府建设工作。
财务科
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艺术科
组织指导和开展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承担大型文化艺术活动和(社会)文化内外交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扶持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市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文化惠民演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公共服务科
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
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丽江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导智慧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旅游和文化行业信息化工作,培养文化和旅游信息化队伍。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组织开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确认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承办市级、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认定工作。
文博科
拟订文物事业、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开展文物保护、文物考古勘探调查工作。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查审批事务。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和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负责博物馆设立的审查、登记和年检。承担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组织落实工作。指导社会流散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负责馆藏文物的审查或备案工作。组织协调文物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文物展览的审核和报批,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组织文物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工作。
产业发展科
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动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领导介绍
本介绍 最后更新时间:2010年5月1日
姓名:和耀新
职务:党组书记 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主管人事和财务,联系各管委会、市旅游协会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
姓名:和剑虹
职务:党组成员 副局长(正处级)
协助局长工作,主管旅游规划、纪检监察、
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接待、统计、景区分会,具体分管规划科、监理公司、景区(点)分会。局长外出期间,主持全局工作。
姓名:杨俊星
职务:党组成员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主管市场规范、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具体分管行管科、质监所、稽查大队、旅游联合执法办、一卡通公司、旅行社分会、旅游车分会、导游分会。
姓名:马丽媛
职务: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主管旅游宣传促销、教育培训、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具体分管市场科、培训中心、星评办、信息中心、购物店分会、酒店分会。
姓名:王建刚
职务:局机关支部书记 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工作,主管扶贫、工青妇工作。具体分管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