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泸沽湖省级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丽江政府部门
丽江泸沽湖省级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是丽江市人民政府授权管理泸沽湖旅游景点的直属事业单位。丽江泸沽湖省级旅游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泸沽湖景区保护开发的各项决策,授予旅游区项目审批、规划建设、景点开发、土地开发、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文化市场管理、宣传促销、环境保护等政府管理职能。
机构职责
具体职能职责为:
(一)负责旅游景区规划的编制,审定并组织实施。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核发《云南省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法定证件。
(二)负责审批旅游区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核发投资许可证书。
(三)负责旅游规划区景点的保护和开发,统一管理并实施旅游区内的各种开发建设和保护项目。
(四)负责县政府授权开发范围内的土地审批和经营管理,主管二级土地转让市场,主管区内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业务和土地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负责旅游区内的招商引资权,对于3000万美元以下的“三资”(独资、合资、合作经营)项目进行审批并核发批准证书。
(六)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泸沽湖景区门票的征收及融资工作。
(七)负责旅游区各项建设管理体制与工程质量监督。对进驻开发区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审查、劳动安全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监理,核发建设工程开工证和工程质量合格证。
(八)负责旅游区内房产交易,办理房产交易登记、核发房产证。
(九)负责旅游区的行业管理,对旅游区的旅游服务质量实行监督和管理,处理游客投诉,审批旅游服务项目。
(十)负责旅游区内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配套、管理工作,对投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有偿服务。
(十一)负责旅游区的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实施相关项目。
(十二)协助当地县委、政府做好旅游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社区治安管理、防疫、消防、工商、税务等工作。
科室职责
规划建设科职能职责
(一)负责旅游区各项规划及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负责旅游区内规划、土地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批业务。
(三)负责旅游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工作,代发《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审批和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云南省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证》、《开工证》。
(五)负责审验施工企业资质及城建监察工作。
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及时处理好办公室内部事务,搞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负责管委会各部门的协调、监督及行政业务管理。
(三)负责行政纪律制度的建立、监督,搞好管委会人事管理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类公文的打印、校对和分发工作,撰拟各类文稿,严格管理和使用公章。
(五)负责收集各类资料,处理好来信来访,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六)做好管委会会务工作,搞好会议记录。
(七)负责搞好管委会各类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八)搞好管委会后勤服务工作,包括车辆管理、职工住房安排、环境卫生、治安等。
(九)负责做好旅游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不断促进旅游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管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时发现、解决或向管委会领导反馈职工工作、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认真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促进正常工作的开展。
财务审计科职能职责
(一)负责搞好管委会各项资金的划拨、使用和管理。
(二)认真按照会计制度设置好适合旅游行业需要和便于运作的会计科目及会计帐薄。
(三)坚持按财务制度办事,实行专款专用,做到办事不拖踏、不推诿。
(四)负责搞好管委会一年一度的财务预算工作和年度财务工作总结。按月编制财务收支报表,积极主动地向主管领导汇报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和提供有关财务资料,并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做到帐务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六)负责协助主管领导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审核各类工作人员的差旅补助等。
(七)负责搞好景区门票、门票收入款的领发、缴存等工作。协助市财政局搞好门票的制作,保证门票的正常销售。
(八)负责旅游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
综合管理科职能职责
负责旅游区内基础设施运转维护管理;(二)协助好旅游区的治安、消防、卫生防疫、工商税务及物价协调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内旅游行业管理和文化市场管理;
(四)负责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处理游客投诉,协调周边民族关系;
(五)负责区内的环境卫生和生态保护等工作。
领导分工
丽江泸沽湖省级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及分工情况
余丽军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负责主持管委会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和明芳管委会副主任:负责做好泸沽湖景区资源保护管理、行业管理和工会工作,协助主任分管综合管理科、稽查队。
曹相管委会副主任:负责做好景区民居审批管理、社会稳定以及景区群众参与旅游工作;联系协调景区保护管理和旅游开发建设与永宁乡的相关工作。
胡振兴管委会副主任:负责做好景区规划建设和党务工作,协助主任分管规划建设科和办公室的行政后勤。
陈国光管委会副主任:负责做好景区旅游市场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协助主任分管招商引资办和景区门票站。
管委会领导分工实行AB角制,即余丽军—胡振兴,和明芳—曹相—陈国光。当一方有事外出时,由另一方代管工作,以便各科室、稽查队、门票站及驻景区相关工作单位联系汇报工作,及时处理工作事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6 20:01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